cyc_yin
發表於 2017-7-17 21:45
053h4 發表於 2017-7-17 20:16
其實我係想講, 起碼頭唔洗填海? 水道清理, 平整岸線唔涉及海域?
當年租界講咩? 當時租的地方係指潮漲海域 ...
如果正如你所講85年開始已經過界填海,去到今次到西九都要佢管埋,一路唔係叫得寸進尺既話咁叫乜野?重要話因為深圳灣口岸係「送」比香港既,所以西九連高鐵隧道等等要歸我管,變做我既地方,用我既法律。咁樣係行為叫乜嘢?如果你要比較85年市民既態度既話,我認為當年香港仲係大中華思想既年代,好多香港商家去投資,所以對呢啲野無咁介意。
053h4
發表於 2017-7-17 23:51
cyc_yin
發表於 2017-7-18 00:25
本帖最後由 cyc_yin 於 2017-7-18 00:28 編輯
053h4 發表於 2017-7-17 23:51
1899年條約係指海面,可來過界?
另外,今時今日依舊大把人日日過關生活,遠高於1985年
第一,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無論中文版定英文版都無寫到咁詳細話咩潮漲海域wor,條界綫無去到海平面呢個咁嚴謹既界定wor。第二,原來條界綫係基於你concept入面既海平面既話填海就唔計過界?咁填到去連著香港都無過界啦;P
「大把人日日過關生活」等於社會取態?一係你闡述不足,一係你邏輯混亂。我一句都無講過今時今日大部分人係點取態啊,因為大家都知不嬲香港大多數人都係「热爱中国」架啦,將香港人比喻成「Sus scrofa domestica(動物)」既詞語都有啦!就算香港人「热爱中国」,少數既取態或者疑慮都要講下架,唔通真係要一言堂?;P
s3n370
發表於 2017-7-18 13:27
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17-7-18 13:29 編輯
053h4 發表於 2017-7-17 13:12
香港唔犯法, 點解要罰款? 香港法律有界定"個人自用物品"?
個人自用物品, 一個一年都唔入境的中國內地居民, ...
準備入大陸境,交嘅梗係大陸罰款
無執法權下,一樣可以要求搭客真·自願受查/交稅/罰款/充公。
唔肯制係無得拉或鎖,咁咪由鐵路公司拒運。同樣無需有執法權。英法隧道就係咁做
至於判斷問題,一開頭咪話出入境人員响對家地頭處理出入境事宜
同樣道理可應用到海關。
即係大陸邊防同海關人員响西九龍處理進入大陸嘅入境同檢疫事宜。
咁由官方做番,又點會存在判斷問題?
至於南下,可以上車前處理人嘅出入境事宜,香港海關就到西九龍先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