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onvsloklok
發表於 2018-5-15 14:25
Ononvsloklok 發表於 2018-5-15 14:23
梗係唔得
設立大件/超額行李收費 等於容許大件/超額行李上車
qunow
發表於 2018-5-15 14:32
Ononvsloklok 發表於 2018-5-15 14:25
設立大件/超額行李收費 等於容許大件/超額行李上車
大件都可以有上限
香港黃毛小子
發表於 2018-5-15 19:20
lwb701 發表於 2018-5-15 08:49
走水貨班人咪就係拖幾件行李上B1B3X囉。
咁你呢家容許人地走水貨但又係未唔比人運貨係未大細超死賤哩呀?
...
《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列明:
(1) 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不得運載個人手提行李以外的貨物,但在公共巴士或公共小巴上,按照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E)獲發的裝載貨物許可證,為出租或取酬而運載貨物,則不在此限。
(2) 根據第(1)款准許運載的個人手提行李,不得包括以下貨物─
(a) 屬危險或厭惡性質的貨物;或
(b) 未經牢固包裝的貨物。
根據香港法例,不得攜帶手提行李以外之貨物進入巴士車廂,如貨物儲存於手提行李內,則不在此限。
徵收行李附加費只屬我個人初步想法,
如要實際執行,固然要增加不同措施以應對任何突發情況,例如增設行李體積上限等乘客守則。
Ononvsloklok
發表於 2018-5-16 22:52
而家乘客守則未列左行李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