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ENU364TC196
發表於 2019-4-23 11:42
sancouve 發表於 2019-4-22 23:18
又或者係畀心機做嘢搵多啲錢正正經經買架車,再唔係似返個正常人咁搭巴士搭鐵都得,兩種做法都唔使煩到其 ...
通常人哋踩單車都係為咗做下運動,鍛煉身體,而青山公路沿線都冇單車徑,單車友只能夠踩馬路,你叫人哋去揸車根本係兩回事,一個係長距離出行,一個係做運動,更何況揸車會排放廢氣,甚至巴士/鐵路都會
好多時香港單車隊或者唔同協會都會喺馬路上面訓練,因為香港嘅單車訓練場地不足
睇吓亞洲其他地區,日本,中國大陸,台灣全部都會容許單車喺馬路上面行駛,而踩單車都唔會排放廢氣,造成污染,雖然香港車多路窄,但其實有啲比較闊嘅道路,例如青山公路,係絕對可以容納單車
s3n370
發表於 2019-4-23 11:49
Ricky403 發表於 2019-4-22 22:57
荃錦唔評論
青公本身單車都已經貼住路邊踩,但E50D實在太闊,點都要踩隔離線先過到,咁不如留多啲位,大 ...
上得公路嘅單車友,踩到40-50kph係好閒。
單車徑較多悠閒人士左穿右插,比踩馬路更危險
Neutroginger
發表於 2019-4-23 15:14
其實51 會經過黃牌站
所以巴士經過都要停車拉手制
目的係比個剎車抖一抖
搭巴士既樓主冇理由見唔到個巴士站有個好大既黃色牌.... :L
區麗芝
發表於 2019-4-23 19:21
Neutroginger 發表於 2019-4-23 15:14
其實51 會經過黃牌站
所以巴士經過都要停車拉手制
目的係比個剎車抖一抖
上斜又何來「黃牌站」呢?
GA6072
發表於 2019-4-23 19:35
其實 渣得樓主所講既上述路線既carlo 都有陰陽眼 係樓主兩眼火光熊熊 陽氣太重 至睇唔到全車頂閘 客似雲來
s3n370
發表於 2019-4-24 01:19
JR6414@26m 發表於 2019-4-23 09:27
基本上嶼巴啲佬一見後面有車就讓,後車都會打返兩下死火燈示意唔該既,習慣嚟既,的士泥鬼貨van一樣 ...
個人所見,响大嶼山,係慢車都會駛入避車處俾快車過
而大帽山呢?多年前日日爬大山,大多數對拉龍視而不見:curse:
係得巴士、貨車同少部份細車會讓:curse:
Neutroginger
發表於 2019-4-24 01:21
區麗芝 發表於 2019-4-23 19:21
上斜又何來「黃牌站」呢?
你講清楚麻.... 點知係上斜呢?
你講明唔係黃牌站都停
咁我既答案又唔同....
其實上斜果陣拉龍, 比D 細車行先又有幾出奇?
同埋, 拉龍果架車, 有機會比差佬告不小心駕駛<< 以我理解係咁, 煩請其他版友補充
區麗芝
發表於 2019-4-26 13:29
Neutroginger 發表於 2019-4-24 01:21
你講清楚麻.... 點知係上斜呢?
你講明唔係黃牌站都停
咁我既答案又唔同....
巴士唔係有路權咩?閒閒地載住成百人,冇理由要巴士讓私家車嘛!
kei_hk
發表於 2019-4-26 16:55
區麗芝 發表於 2019-4-26 13:29
巴士唔係有路權咩?閒閒地載住成百人,冇理由要巴士讓私家車嘛!
乜淨係巴士有路權咩:L:sleepy:
tc86412
發表於 2019-4-28 02:32
Neutroginger 發表於 2019-4-24 01:21
你講清楚麻.... 點知係上斜呢?
你講明唔係黃牌站都停
咁我既答案又唔同....
同埋, 拉龍果架車, 有機會比差佬告不小心駕駛<< 以我理解係咁, 煩請其他版友補充
根據16樓師兄所講: 車速太慢── 雖然有人認為以慢速駕駛比較安全,但很容易引致其他駕駛人不悅及引致交通意外。如發現多輛汽車尾隨,應找機會駛離車道或駛往路旁,以便尾隨的車輛超車。如在多咏道路上駕駛,應在安全情況下,因應其他車輛的速度,迅速匯合,並讓車速較高的汽車超前。ref: 道路使用者守則> 第五章 > 所有駕駛人須知駕駛時應注意的事項:
https://www.td.gov.hk/tc/road_safety/road_users_code/index/chapter_5_for_all_drivers/on_the_road_/index.html
同埋根據香港大學社區法網:
《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109(5)條指明,違反《道路使用者守則》的行為,雖然不會直接引致刑事責任,但該等行為可在法律程序中用以「確立或否定該等法律程序中所爭議的法律責任問題」。由於駕駛者應份遵守《道路使用者守則》,違反該守則,可算已構成不小心駕駛的表面證據。ref: http://www.clic.org.hk/tc/topics/common_Traffic_Offences/Careless_Driving/Some_typical_examples_of_careless_driving/
車速太慢, 拉龍, 其實係有不小心駕駛表面證據。
而我個人都差唔多每日行大山,
經常行大山既人, 無論你係咩車, 巴士, 貨車, van 仔, 7人車, 甚至係跑車, type r 都好,
後車有冇推你都好, 大家都有習慣見到自己慢的話, 下一個避車處就會讓一讓,
被讓既人亦都通常會打一打死火燈say thank you.
其實成件事就好舒服, 大家互讓大家, 無咩需要特登要阻住其他車 或者 迫前車讓你。
甚至我覺得呢個已經係經常行大山既人既一種禮讓文化。
(當然都有唔熟路既人, 甚至都見過巴士有避車處都唔讓, 但呢類都屬於較少數)
而從安全去諗, 其實車速慢既, 唔讓, 上到平頂果D 位都係可以合法用對面線扒頭,
因為慢既車, 唔讓後車導致拉龍, 上到平頂咁樣情況扒頭, 會唔會更容易有突發情況, 真係值得去諗一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