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man15hk
發表於 2019-4-27 16:48
JC8385 發表於 2019-4-27 06:03
正是
維持法定可載人數不變就可以處理
法定可載人數不變,以免引起超載問題,但計算載客率就跟4人/平方米計,即係企少1/3人就可以—達到要求加班的水平,以一部E500 46個企位計,企31個就可以去到加班門檻
Toz
發表於 2019-4-27 16:54
本帖最後由 Toz 於 2019-4-27 16:57 編輯
到時有位都唔比上, 又多幾單乘客同司機打交, 譚議員係咪會找數架? ;P
叫運吉只用座位數目計載客率咪得
企位用黎當緩衝, 唔係太應該要企爆先加班, 唔係平時就企爆, 脫一脫班咪成村人上唔到
"副作用"係巴士公司加座位, 但絕對係好事
另一個副作用, 羊毛出在羊身上, 巴士加起價上黎會狼D law, 但差別應該好細下
qunow
發表於 2019-4-28 01:29
Toz 發表於 2019-4-27 16:54
到時有位都唔比上, 又多幾單乘客同司機打交, 譚議員係咪會找數架?
叫運吉只用座位數目計載客率咪得
。。。。睇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