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now 發表於 2019-5-11 14:43

珀客為NR331/NR331S經營權每月向鄉事委員會支付六萬元

https://thestandnews.com/society/馬灣投降了/
為咩?

Quanta 發表於 2019-5-11 14:51

官商鄉黑勾結唔係新聞啦。一係珀麗灣嗰邊申請開另一條線同佢爭,運吉唔批就告上ICAC同申訴專員公署

吳宗錡 發表於 2019-5-11 16:47

Quanta 發表於 2019-5-11 14:51
官商鄉黑勾結唔係新聞啦。一係珀麗灣嗰邊申請開另一條線同佢爭,運吉唔批就告上ICAC同申訴專員公署 ...

專利化最好。九巴都係新地嘅,可以直接交畀九巴做。

因為重可以合併車隊人手方便調動。
同埋珀麗灣線車長可以變相加人工,減少咗罷工同埋辭職潮。(唔係完全無)

另外,為咗解決珀麗灣交通獨市所引致嘅加價同埋經常性交通癱瘓問題,建議政府修改地契,將「馬灣—中環」同埋「馬灣—荃灣」渡輪航線直接交畀對家嘅新渡輪做。

YoungMan 發表於 2019-5-11 17:38

吳宗錡 發表於 2019-5-11 16:47
專利化最好。九巴都係新地嘅,可以直接交畀九巴做。

因為重可以合併車隊人手方便調動。


呢D線有無錢賺嫁,新渡輪點解要食

qunow 發表於 2019-5-11 20:52

Quanta 發表於 2019-5-11 14:51
官商鄉黑勾結唔係新聞啦。一係珀麗灣嗰邊申請開另一條線同佢爭,運吉唔批就告上ICAC同申訴專員公署 ...

但係珀客又點解肯俾錢?

ky927 發表於 2019-5-11 20:53

本帖最後由 ky927 於 2019-5-11 20:58 編輯

我唔知對篇報導有無至解錯,馬灣鄉議會申辦其中2條路線交俾珀記營運;咁即係馬鄉都係供應商之一只係俾人營運;咁既然佢自己連車隊都無,佢根本無資格投條線返黎做啦;

另一角度,如果馬鄉係當係其中一組地產單位,即係同珀麗灣、第一城等同類,咁就真係睇下其他屋苑做法係咪類似;即係城巴/冠忠有無貢獻俾第一城/嘉湖;有嘅咁未嘗唔係成立嘅

PB602 發表於 2019-5-11 21:03

嗰兩條線技術上係馬灣村嘅邨巴,只係馬灣鄉委會委託珀客營運,無問題。等於沙田第一城業主委員會,搵城巴經營第一城邨巴。

qunow 發表於 2019-5-11 21:17

ky927 發表於 2019-5-11 20:53
我唔知對篇報導有無至解錯,馬灣鄉議會申辦其中2條路線交俾珀記營運;咁即係馬鄉都係供應商之一只係俾人營 ...

其他物業的穿梭巴士就算有金錢關係都應該係由業主或者法團之類俾錢營運商而唔係相反?

proschebus 發表於 2019-5-11 23:09

qunow 發表於 2019-5-11 21:17
其他物業的穿梭巴士就算有金錢關係都應該係由業主或者法團之類俾錢營運商而唔係相反? ...

我估性質有點不同,因為這兩條線是開放比所有人乘搭,個牌係鄉事委員會,佢從中抽水呢個都合理,有多就珀客賺。
類似的錦繡花園,加州花園村巴唔知有無類似安排

珀客做呢兩條村巴對馬灣村居民本身都有利,他們一樣有居民票價可乘其他珀客路線

馬灣村屋住戶每個單位可有四張八達通登記名額,但登記張form同珀麗灣是分開的,一但珀客唔做呢兩條線,馬灣村民就無其他路線的優惠價,所以都係假招標,一定是珀客做先付合村民最大利益。

利申,馬灣村居民路過

LN9267 發表於 2019-5-12 00:03

proschebus 發表於 2019-5-11 23:09
我估性質有點不同,因為這兩條線是開放比所有人乘搭,個牌係鄉事委員會,佢從中抽水呢個都合理,有多就珀 ...
之前錦繡那邊區議員說錦繡邨巴是冠忠集團自負盈虧(三年續約一次,管理公司與冠忠簽訂),加州則是包車制:
https://www.facebook.com/423717857836116/videos/402491966995044/

我覺得DBAY或馬灣與其他邨巴不同,有點像以前輕鐵專區KCR做區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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