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BL100
發表於 2020-11-22 23:43
無論係顧問定係議員自己做,或者任何人做都好,選擇性地運用數據然後推導出有利自己既結論,根本好容易
街坊無疑比起所謂顧問公司更了解地區實際情況,但就算有非常真確可信既數據同資料,推導過程有問題既話,要得到錯誤結論、歸納出一系列行唔通、不切實際既建議,亦唔係難
kay
發表於 2020-11-23 08:34
流星☆雨 發表於 2020-11-22 22:55
東區呢次應該會好少少
2013係運吉出錢搵顧問
2017香港仔單野就同智障小巴有關,係利益輸送
邀請提交計劃書既係民政事務處
我覺得分別唔大
只係唔經運輸署
感覺件事公正少少
但如果議員無INVOLVE係個過程
好老實最後結果難保同佢地諗既野有落差
由上而下以事實推結果
定還是
由下而上結果推返個事實(選擇性)
兩招都係合法
而東區好得意
都有幾個議題長期CLOSE唔到FILE
其中有個係要求重組過海線
但最後拎舊錢去研究交通相對完善既中環灣仔服務
繼續推班過海客去MTR
053h4
發表於 2020-11-23 08:47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0-11-23 12:36
都未拎埋 90 年代老九搵 EVA 把口 cut 市區線果單野請個顧問幾十萬,一年cut 線後慳返舊錢都係返度
政府或者區議會請顧問
邊個有錢咪邊個有權控制最後金主想要既野
正常不過
所以,只係受人錢財,替人消災既乾收銀
一開始已經有哂前設,做研究只係曬氣
qunow
發表於 2020-11-23 17:12
kay 發表於 2020-11-23 08:34
邀請提交計劃書既係民政事務處
我覺得分別唔大
東隧過海線都有包括喺入面
s3n370
發表於 2020-11-23 19:03
S3BL100 發表於 2020-11-22 23:43
無論係顧問定係議員自己做,或者任何人做都好,選擇性地運用數據然後推導出有利自己既結論,根本好容易
街 ...
正解。
就算係顧問公司做建議,
都不得不建基於對區域嘅觀察及資料搜集。
問題通常唔係偏頗取樣,而係做得報告就一定係數據行先,只著重砌盤靚數去到忘記要去宏觀去檢視。
(又公平講句,乾收銀搶到個價咁爛,
砌到份無穿無爛嘅報告算偷笑啦)
s3n370
發表於 2020-11-23 19:27
樓主將兩樣唔喇更嘅事對立起黎。
顧問點都要按數據做事,睇得數字就一定係錢行先。
而補漏拾遺像是社會責任問題。
點都睇唔到點樣可以一個由睇錢行先嘅task,
去滿足社會責任吧。
更何況,睇數字都有“半杯水”嘅現象。
看似對巴士(服務)不利嘅建議,
可以係對巴士(公司嘅荷包)大大有利呢。
LN9267
發表於 2020-11-25 00:10
https://www.districtcouncils.gov.hk/tm/doc/2020_2023/tc/working_groups_agenda/TMET/tmet_1sp_agenda_20201113.pdf
https://www.districtcouncils.gov.hk/tm/doc/2020_2023/tc/working_groups_agenda/TPTM/tptm_1sp_agenda_20201113.pdf
原來屯門區議會也打算做交通研究,分出外、屯門鄉郊往返屯門區內及輕鐵三部分。
這一屆區議會傾向多做交通研究,希望為交通服務出謀獻策,打破由上而下的既有模式。
053h4
發表於 2020-11-25 09:44
s3n370
發表於 2020-11-25 11:39
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20-11-25 11:56 編輯
LN9267 發表於 2020-11-25 00:10
https://www.districtcouncils.gov.hk/tm/doc/2020_2023/tc/working_groups_agenda/TMET/tmet_1sp_agenda_2 ...
就算所謂由下而上去搵顧問寫建議,
最終點都係受制現有營辦商嘅框框。
除非你一係考入巴士公司做策劃,再唔係好似Auf Nachfrage Bus咁自己組車隊創業,
落實計劃,咁先至有意思。
再講多句,區議會唔係剩係睇交通一瓣,
睇交通都唔係剩係顧住巴士一種。
覺得剩係請顧問,就以為可以所謂扭轉而家嘅狀態。
不如去F1版自high好過。
至少唔會揼錢落海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