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係顧問定係議員自己做,或者任何人做都好,選擇性地運用數據然後推導出有利自己既結論,根本好容易
街坊無疑比起所謂顧問公司更了解地區實際情況,但就算有非常真確可信既數據同資料,推導過程有問題既話,要得到錯誤結論、歸納出一系列行唔通、不切實際既建議,亦唔係難
流星☆雨 發表於 2020-11-22 22:55
東區呢次應該會好少少
2013係運吉出錢搵顧問
2017香港仔單野就同智障小巴有關,係利益輸送
邀請提交計劃書既係民政事務處
我覺得分別唔大
只係唔經運輸署
感覺件事公正少少
但如果議員無INVOLVE係個過程
好老實最後結果難保同佢地諗既野有落差
由上而下以事實推結果
定還是
由下而上結果推返個事實(選擇性)
兩招都係合法
而東區好得意
都有幾個議題長期CLOSE唔到FILE
其中有個係要求重組過海線
但最後拎舊錢去研究交通相對完善既中環灣仔服務
繼續推班過海客去MTR
都未拎埋 90 年代老九搵 EVA 把口 cut 市區線果單野請個顧問幾十萬,一年cut 線後慳返舊錢都係返度
政府或者區議會請顧問
邊個有錢咪邊個有權控制最後金主想要既野
正常不過
所以,只係受人錢財,替人消災既乾收銀
一開始已經有哂前設,做研究只係曬氣
kay 發表於 2020-11-23 08:34
邀請提交計劃書既係民政事務處
我覺得分別唔大
東隧過海線都有包括喺入面
S3BL100 發表於 2020-11-22 23:43
無論係顧問定係議員自己做,或者任何人做都好,選擇性地運用數據然後推導出有利自己既結論,根本好容易
街 ...
正解。
就算係顧問公司做建議,
都不得不建基於對區域嘅觀察及資料搜集。
問題通常唔係偏頗取樣,而係做得報告就一定係數據行先,只著重砌盤靚數去到忘記要去宏觀去檢視。
(又公平講句,乾收銀搶到個價咁爛,
砌到份無穿無爛嘅報告算偷笑啦)
樓主將兩樣唔喇更嘅事對立起黎。
顧問點都要按數據做事,睇得數字就一定係錢行先。
而補漏拾遺像是社會責任問題。
點都睇唔到點樣可以一個由睇錢行先嘅task,
去滿足社會責任吧。
更何況,睇數字都有“半杯水”嘅現象。
看似對巴士(服務)不利嘅建議,
可以係對巴士(公司嘅荷包)大大有利呢。
https://www.districtcouncils.gov.hk/tm/doc/2020_2023/tc/working_groups_agenda/TMET/tmet_1sp_agenda_20201113.pdf
https://www.districtcouncils.gov.hk/tm/doc/2020_2023/tc/working_groups_agenda/TPTM/tptm_1sp_agenda_20201113.pdf
原來屯門區議會也打算做交通研究,分出外、屯門鄉郊往返屯門區內及輕鐵三部分。
這一屆區議會傾向多做交通研究,希望為交通服務出謀獻策,打破由上而下的既有模式。
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20-11-25 11:56 編輯
LN9267 發表於 2020-11-25 00:10
https://www.districtcouncils.gov.hk/tm/doc/2020_2023/tc/working_groups_agenda/TMET/tmet_1sp_agenda_2 ...
就算所謂由下而上去搵顧問寫建議,
最終點都係受制現有營辦商嘅框框。
除非你一係考入巴士公司做策劃,再唔係好似Auf Nachfrage Bus咁自己組車隊創業,
落實計劃,咁先至有意思。
再講多句,區議會唔係剩係睇交通一瓣,
睇交通都唔係剩係顧住巴士一種。
覺得剩係請顧問,就以為可以所謂扭轉而家嘅狀態。
不如去F1版自high好過。
至少唔會揼錢落海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