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lty
發表於 2006-7-30 19:01
原帖由 ATE24 於 2006-7-30 12:18 發表
見笑喇……其實都係搭o左咁多年去望過轉彎時輕鐵首尾動o既幅度先會有以上結論。
轉過大彎時,
連後/前面那一節車廂都可以見唔到,
條通道可以點做呢?
鄭笑
發表於 2006-7-30 19:40
ATE24
發表於 2006-7-30 20:07
原帖由 joelty 於 2006-7-30 19:01 發表
轉過大彎時,
連後/前面那一節車廂都可以見唔到,
條通道可以點做呢?
所以……唉……難也,難也。
[ 本帖最後由 ATE24 於 2006-7-30 20:10 編輯 ]
500
發表於 2006-7-30 22:40
為免爭議再繼續落去,我只會對當事人回埋呢篇,之後除非有迫切需要或與題目有任何建議性外我都唔會向有關人士回覆:
根據站規16b及19,有關人士所提出的建議為實現機會極低的建議,以及有關理由不充分。
我唔投訴有關人士、反而對此作出解釋已經係對佢仁至義盡。
另外,有關人士針對本人的強烈言論有干犯站規16e的成份,不過管理有關言論的唔應該係我而係板主,而我亦唔會浪費時間去處理有關問題。
而有關人士要求本人回應有關文章已干犯站規34d,為保障自己利益,不理會有關要求係絕對有理。
我勸有關人士應好好反醒自己一吓,唔好再浪費精力於無矢無理的思想。
再講,呢度係討論板,每位板友當然有權選擇適當的內容回應。呢個個亦都係人天生就有的智慧……
我先前最尾果段正係測試閣下對呢方面的能力,得出的結果亦正如我出post所預測一樣:就係你所表現出的係完全缺乏有關選擇的能力。
假如有人願意當面指出有關問題,被批者應該要點反應相信大家都明白點做。
我要講ge就只係咁多,我想亦都係時間返回有關討論了。
[ 本帖最後由 500 於 2006-7-30 22:49 編輯 ]
鄭笑
發表於 2006-7-30 23:49
ATE24
發表於 2006-7-31 02:32
敬啟者:
本人將就本文中各參與討論版友的言行向版主作出投訴。
在未有版主進一步指示前,各版友請稍為暫停討論,以免進一步觸犯 iRule 條款。
此致
文章編號 #686059 所有曾經參與討論的版友
ATE24 (用戶編號 #5143) 戶口持有人
Steven Lau 謹啟
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ChickenTong
發表於 2006-8-1 00:12
500
發表於 2006-8-1 08:06
原帖由 ChickenTong 於 2006-8-1 00:12 發表
事實勝於雄辯..
今日特登去影左兩段片..
http://s70.photobucket.com/albums/i112/shing_0713/italk/?action=view¤t=Video0007.flv
http://s70.photobucket.com/albums/i112/shing_0713/italk/?ac ...
真係麻煩晒,有關片段已經說明一切。
即使用上當今最heat的中間車懸吊式設計(原文的圖一、三),但有關設計能否承受重鐵型車車特有的大量乘客運載力所帶來的車體荷重、
過急曲線(縱、橫曲線以及片內的打孖上)時對連結部份的ball joint位的摩耗、性能設計、以至輕鐵車輛特有的高加減速率、同埋
鐵路車輛最講求的環境耐用性。仲要將上述設計由低地台車轉成輕鐵果種高車身……
啊,唔知大家有冇發現一樣野:用掛接式的話,各車卡的長度必定短o左。原因係要遷就返車身過彎時的動量。
用鄭老兄的設計思想的話:唔知車卡要縮短幾多先可以clear到線路要求呢?
按:要等同日本標準重鐵用20m車10輛編成,就需要用7+7先可以相乎,中間車長只係13.4m,兩車頭同為16.5m。
當然連車門的位置都要大執……
嘩!如果上便問題可以clear晒的話、當初輕鐵就唔應該係宜家咁ge樣啦。
當年袋鼠國Comeng出果份列明線路與車輛設計的規格書會嚇怕英國,至使香港的大西北要硬食呢樣野。
更何況當時的彈性運作模式,即一卡獨立;二、三卡可以事先連結後使用事實上係針對通勤時相對少客時的輸送量。
用圖一、三果種方式的話就會欠缺車輛運用上的彈性。
鄭笑
發表於 2006-8-1 18:11
ChickenTong
發表於 2006-8-1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