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_ayu 發表於 2006-9-2 17:27

原帖由 咖喱 於 2006-9-2 12:09 發表


幾矛盾o下, 一方面又要收稅, 一方面又要禁煙........即係想點呢 ?? ;P
一係一刀切禁o西, 要食煙o既唔該你行出餐廳出面 ??!! :lol


因為食煙引起的醫療開支每年以億計,
收多左的稅都彌補唔到損失的社會成本

virus 發表於 2006-9-2 23:14

cx838 發表於 2006-9-3 22:57

其實又想想,為什麼要六百一十萬人,去遷就
那八十二萬的煙民呢?數字是由政府統計所出
的。如果煙民要抽煙,可以到餐廳外面去抽。
在加拿大的安大略省,抽煙的煙民比例比香港
較高,也可以早幾年實施了全面禁煙,只是看
看人的取向了。而人家最難應付的,也是來自
中國大陸的中國人。這一點是香港實行的難處

dydx 發表於 2006-9-4 08:10

原帖由 ChickenTong 於 2006-9-2 11:46 發表
記唔記得虎門燒煙既事?令到外國幾唔妥..

係「銷」煙呀......用火「燒」仲得了?

OT:當年讀中史,個阿Sir特登強調唔係用火「燒」

914 發表於 2006-9-4 10:21

原帖由 dydx 於 2006-9-4 08:10 發表


係「銷」煙呀......用火「燒」仲得了?

OT:當年讀中史,個阿Sir特登強調唔係用火「燒」

記得睇過d片,片中好似真係用火去「燒」。

我印象中,「銷」字係解作銷售(同錢有關所以係金字邊),即Sales的意思。

所以係林財徐的事件中,我真係覺得應該用「燒」字woh~~~

另:我個人絕對支持各國政府都將煙列作為毒品一樣,基本上煙都是毒品的一種,
而且煙絕對是「反環保」的其中一份子,今日社會空氣咁差,煙民絕對是罪魁禍首。

[ 本帖最後由 914 於 2006-9-4 10:25 編輯 ]

eric278 發表於 2006-9-4 10:40

若果將香煙列入「危險藥物條例」列明的毒品(與海洛英、大麻同列),販賣及藏有者均屬違法,是否可行?

fai 發表於 2006-9-4 10:57

係拍片d人冇歷史常識即。記得看過紀錄片銷煙既過程係將煙放o係海邊既坑中,
加入石灰同水,咁d煙就會冇左作用,然後襯海水潮退時打開閘門將廢物沖出大
海。(有錯歡迎狂插)

參考資料:

http://www.chiculture.net/0118/html/d06/0118d06.html

「銷」既意思係「鎖毀」咁解。如果用火燒咁方圓五十里內既百姓咪通通上晒
煙癮?;P

原帖由 914 於 2006-9-4 10:21 發表


記得睇過d片,片中好似真係用火去「燒」。

我印象中,「銷」字係解作銷售(同錢有關所以係金字邊),即Sales的意思。

所以係林財徐的事件中,我真係覺得應該用「燒」字woh~~~

另:我個人絕對支持各國 ...

[ 本帖最後由 fai 於 2006-9-4 11:02 編輯 ]

komodo 發表於 2006-9-4 12:03

原帖由 fai 於 2006-9-4 10:57 發表
係拍片d人冇歷史常識即。記得看過紀錄片銷煙既過程係將煙放o係海邊既坑中,
加入石灰同水,咁d煙就會冇左作用,然後襯海水潮退時打開閘門將廢物沖出大
海。(有錯歡迎狂插)


補充少少,係生可灰,即係氧化鈣(CaO),遇水即變為熟石灰,氫氧化鈣,化學反應中會產生高熱。

eg8739 發表於 2006-9-6 00:15

可唔可以禁埋toilet...
d人成日係toilet吸煙
有無理其他人感受架

cx838 發表於 2006-9-6 07:19

其實商場洗手間,甚至辦公室大樓的洗手間
都是禁煙的,只是一些沒有智識的人,在洗
手間看見告示也在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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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全港食肆禁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