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第一張外,我並不覺得那些人是巴迷.....
以個人經驗來說,應是巴迷。
不過就第三及第四張要帶出的主題而言,根本上與一般違反有關
過馬路法例的行人沒有多大分別,故標題寫成「巴迷的英姿」可
能有點令人誤會,而且樓主本身若不違規地過馬路,又怎會影到
第三及第四張相呢?
若加上樓主本身的行為,其攝影、貼文合起來也算是「行為藝術」
的一種,而是次行為藝術的標題也可以用「巴迷的英姿」。
[ 本帖最後由 HY671 於 2006-12-4 17:02 編輯 ] 原帖由 chicken 於 2006-12-4 16:36 發表
除第一張外,我並不覺得那些人是巴迷.....
其實都可以話唔似,第一張可以話係附近發生交通意外,呢班係記者:lol ;P
BTW ,老實講我就覺得似係捉人醜態多D喇,係有心定無意有無指責之意我就唔講啦,我又唔係樓主肚裡面條蟲,但實在睇唔出有何英姿之有,難怪樓主要搵野引住啦:L
此地無銀:lol 利益申報:
1.我並唔係相入面任何一個人
2.我都認為相中部份"英姿"確係唔應該模仿:P 其實有關文章涉及較敏感話題, 見多篇回文, 都似乎
與本版原有的討論主指有所不同, 現在本人鎖上文章,
但不會刪除, 亦不會作出任何處罰
不便之處, 敬請原諒
A6版主
admin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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