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事件反映出,現時根本有人毫無理性地作出不當言論,重點是「毫無理性」。
如果閣下認為這些言論沒有需要舉報,萬一當事人作出上述「毫無理性」的行為,後果如何?
如果真的是沒有需要,怪就要怪當事人的言論在先,沒有該言 ...
睇黎名著big brother已經深入本港知識份子的思想了。(思想警察啊)
另外,係境外(Server location)的地方黎撿控人的話將會成為另一技術性問題。
不過,果位人兄又唔係抵幫架:早前的「書面語」事故已經係一個warning sign。
係事後居然冇人察覺佢的潛在問題,又或者唔去同佢傾談的「友人」就有更大的問題……
[ 本帖最後由 500 於 2007-6-13 23:45 編輯 ] 原帖由 500 於 2007-6-13 23:4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睇黎名著big brother已經深入本港知識份子的思想了。(思想警察啊)
另外,係境外(Server location)的地方黎撿控人的話將會成為另一技術性問題。
事實上當事人「踩過界」,我又不見得有什麼值得爭議的地方。
現時說的問題是「有無需要上報紙咁嚴重」(向傳媒舉報),我並不是說有沒有需要向警察舉報。
PS: 小弟是站在香港的新聞角度來說,這件新聞是有必要刊登的。
至於其他問題,小弟沒有太多意見。
[ 本帖最後由 dennis28a 於 2007-6-14 00:15 編輯 ] http://hk.news.yahoo.com/070614/12/29hrf.html
已經有個青年干犯類似罪行,被判18個月感化,
香港係有言論自由,但唔係俾人拎黎做擋箭牌。 此事反映出: 部分公共交通愛好者,亦有強硬的偏見;這些偏見其實可以透過辯論來化解。
但是如果偏見變成強硬思想,並透過偏門途徑付緒實行,將會對其他公交愛好者構成負面影響。 原帖由 pakchi70 於 2007-6-14 19:1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minority report咩
先捉未來賊咁款
其實有無需要連人地激動時講嘅嘢都拎去報警入人罪呢
會唔會影響咗香港人所享受嘅"言論自由"?:D
事實"言論自由"唔係等於咩都講得, 當講的說話,
係影響左其他人, 或對其他人可能構成威脅, 已經
算是有問題, 如果從"言論自由"去睇, 係濫用自由....
事實上激動唔激動, 人的行動都係受到限制, 亦更加
講明"禍從口出", 小心說話的道理.... 未知有關人士所屬o既香港鐵路聯盟,
會唔會處分有關幹事?
回復 #27 hksf 的帖子
這個要該組織主席,等警方調查完畢,才會決定是否處分有關幹事。另在某網絡大典,已經有網民「惡意惡搞」該組織及其主席。
[ 本帖最後由 UCR683 於 2007-6-15 21:4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