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S529
發表於 2023-10-21 10:28
KG1428 發表於 2023-10-21 10:14
咁車cam真係可以證明到撞車的責任?最後收信人有無被警方落控什麼罪名?
危駕罪成囉,
不過唔知當事人自己仲上唔上訴?
ky927
發表於 2023-10-21 10:40
當年件事係點?
ky927
發表於 2023-10-21 10:41
ENS529 發表於 2023-10-21 10:28
危駕罪成囉,
不過唔知當事人自己仲上唔上訴?
危駕係咪保險唔賠?
GW5878
發表於 2023-10-21 10:42
08x200-201 發表於 2023-10-21 09:21
認真看左下張索賠通函,車牌號寫的UM7866(AMNF20),估計應該真系無件
19萬維修費唔評論,但兩年時間好明顯唔合理,
就算係要特製訂件, 其實上到法庭應該都有得打,如果要追討巴士停駛期間收入損失, 咁先要九巴自己證明「因少左呢架車搞到冇足夠車去維持編定班次」,但事實上巴士公司點都有後備車, 理應無可能發生
如果今次告得入既話, 下次撞車之後個個都唔整架車又唔湯架車, 逐日同肇事者計損失, 咁又要肇事者埋單?
08x200-201
發表於 2023-10-21 10:59
hkitalk.media 發表於 2023-10-21 10:06
有人在網上公開一封被九巴申索的信件,涉及一宗4年前關於 AMNF20 (UM7866) 損毀的事故,當事人因被法庭裁定 ...
感謝分享,唔知道有無當時事故的報道
hz6751
發表於 2023-10-21 11:08
663天「維修期間車輛損失」 $804,882,即每天$1214,一程車隨時車費收入不少過此數,九記已非常仁慈,追討你每日以萬計都合理
08x200-201
發表於 2023-10-21 11:09
33606 發表於 2023-10-21 10:14
苦主主動公開件事,再在網上發酵,講數賠少d策略?
應該系的,因為普羅大眾,如果唔系專門讀law的,一收到呢種信件肯定首先會驚青
咁的事情既然打唔勒,咁po上網博同情分,爭取後面同對方講數果時的有利條件肯定是要考慮的
kay
發表於 2023-10-21 11:15
其實拗賠償不嬲都獅子開大口
差在無形損失值唔值賠咁多
壞車無件長期留廠車肯定唔只一架
但損失點計就佢地自己先清楚
AP149
發表於 2023-10-21 11:16
GW5878 發表於 2023-10-21 10:42
19萬維修費唔評論,但兩年時間好明顯唔合理,
就算係要特製訂件, 其實上到法庭應該都有得打,如果要追討巴士 ...
兩大巴士公司一向都有追討營運損失呢樣野,追得就實有相關數據去支持,不過一般乖乖賠錢嘅話都唔會同你計,應該都係另有內情
另外單野好似係行59M係荃景圍天橋比部5.5噸撞?
Fuk19805
發表於 2023-10-21 11:40
等咁耐先有件,擺明應該追MAN數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