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yl 發表於 2025-11-28 14:05

HE7921 發表於 2025-11-27 20:04
香港歷來設置企位的小巴只有愉景灣那4部三菱Rosa(10座位+16企位),咁係以公共巴士定公共小巴既名義來登記? ...

當年計要載超過16人(不論企定坐)已經要用公共巴士名義登記啦!

hkaiw 發表於 2025-11-28 23:43

toyl 發表於 2025-11-28 14:05
當年計要載超過16人(不論企定坐)已經要用公共巴士名義登記啦!

輕鐵及愉景灣的豐田也是以公共巴士登記。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5-11-29 11:10

Fuk19805 發表於 2025-11-24 11:40
香港嘅豐田旅遊巴版都可以2+2載28啦,叫政府修例小巴唔限19改限28先啦

車輛大細同座椅闊度限制

唔好比 380 班客坐啦好無

Fuk19805 發表於 2025-11-29 14:08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5-11-29 11:10
車輛大細同座椅闊度限制

唔好比 380 班客坐啦好無

你去汀角路沿路,問吓啲居民想張凳闊啲定係每架車載多10人,我諗大部分都會同你講載多10個人唔使等咁多班車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5-11-29 16:52

Fuk19805 發表於 2025-11-29 14:08
你去汀角路沿路,問吓啲居民想張凳闊啲定係每架車載多10人,我諗大部分都會同你講載多10個人唔使等咁多班 ...

法例係咁寫

所以先有NR941 NR532

kei_hk 發表於 2025-12-2 12:54

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25-12-2 12:59 編輯

Fuk19805 發表於 2025-11-29 14:08
你去汀角路沿路,問吓啲居民想張凳闊啲定係每架車載多10人,我諗大部分都會同你講載多10個人唔使等咁多班 ...
總之﹐現時法例就係8-19人就係小巴﹐20人或以上就係巴士。


你話部車座位窄D﹐做2+2位。
得﹐用巴士身份出牌就可以。
但係小巴(豐田/三菱)﹐就技術上應該唔可能出現。
*你有本事說服政府開綠燈出許可證就另計。

可以看看以下舊帖﹐就會明白點解。
https://www.hkitalk.net/HKiTalk2/thread-1063857-1-1.html


以上2點﹐就係法例清清楚楚寫明。



Fuk19805 發表於 2025-12-2 13:16

kei_hk 發表於 2025-12-2 12:54
總之﹐現時法例就係8-19人就係小巴﹐20人或以上就係巴士。




所以我#4已經講咗要加位嘅先決條件就係說服政府改例,19座叫做好過16座但係都係冇乜用,尤其是新界好多長途小巴做跨區/區內主要路線,例如20系 26 44 沙田8XX嗰啲,19座真係等極都上唔到車

kei_hk 發表於 2025-12-2 13:52

Fuk19805 發表於 2025-12-2 13:16
所以我#4已經講咗要加位嘅先決條件就係說服政府改例,19座叫做好過16座但係都係冇乜用,尤其是新界好多長 ...

19座都長期清唔到客﹐就應該想方法改為巴士線﹐並不是不停修改載客上限。


這一類線﹐根本就係資源錯配。
車又要用得多﹐司機又用得多﹐真係事倍功半。

Fuk19805 發表於 2025-12-2 16:10

kei_hk 發表於 2025-12-2 13:52
19座都長期清唔到客﹐就應該想方法改為巴士線﹐並不是不停修改載客上限。




其實係㗎,小巴適合做輔助角色,但係個座位數又令佢輔助角色唔夠做;睇吓今次馬亞木破產會唔會有路線俾運輸處收返俾巴士做,順便有啲路線可以變低地台,解決埋低地台小巴呢個大家都唔想處理嘅問題,只要變咗巴士線,用車就唔使就住小巴嘅規定,可以買諸如E100EV、Optare呢啲大架嘅低地台車做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5-12-2 16:28

Fuk19805 發表於 2025-12-2 13:16
所以我#4已經講咗要加位嘅先決條件就係說服政府改例,19座叫做好過16座但係都係冇乜用,尤其是新界好多長 ...

個人支持推低地台小巴順手放大做 23+1

Give and take 加 5 個位就該有代價
頁: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台灣的豐田小巴有企位。香港豐田小巴構造有什麼差別導致沒有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