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問題
假設我跟某人訂下租約租我間樓而我間樓既管理公司講明係唔可以養狗
如果佢養狗, 而經我勸告無效後(即管理公司未知/未處理)
(主要原因係我唔想等到管理公司出手)
(租約內無訂明養狗的事宜, 當時都無諗到要咁做, 因為大廈已
在公眾地方有清楚告示話不可養狗)
1) 我可否終止租約?
2) 如1的答案是可以, 那我需要賠償嗎?
另, 如果管理公司曾經勸阻但無效, 以上1,2)的答案會否不同? 其實最好查返你座大廈的"大廈公契" (DMC), 睇下有無寫明唔俾養狗,
因為 "大廈公契" 係法律文件, 唔同就咁管理公司講...
如果寫明左o既, 有關租客係違反左"大廈公契", 咁就睇下
你的租約有無寫明要租客合乎法例及"大廈公契"...
如果都有, 咁好簡單, 有關租客 違約, 咁可以終止la
如果以上其中一樣無, 我諗我暫時未能答到 la
(不過我唔係法律專業人士, 最好搵返d專業人士幫手la)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8-2-27 13: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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