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跟某人訂下租約租我間樓
而我間樓既管理公司講明係唔可以養狗
如果佢養狗, 而經我勸告無效後(即管理公司未知/未處理)
(主要原因係我唔想等到管理公司出手)
(租約內無訂明養狗的事宜, 當時都無諗到要咁做, 因為大廈已
在公眾地方有清楚告示話不可養狗)
1) 我可否終止租約?
2) 如1的答案是可以, 那我需要賠償嗎?
另, 如果管理公司曾經勸阻但無效, 以上1,2)的答案會否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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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最好查返你座大廈的"大廈公契" (DMC), 睇下有無寫明唔俾養狗,
因為 "大廈公契" 係法律文件, 唔同就咁管理公司講...
如果寫明左o既, 有關租客係違反左"大廈公契", 咁就睇下
你的租約有無寫明要租客合乎法例及"大廈公契"...
如果都有, 咁好簡單, 有關租客 違約, 咁可以終止la
如果以上其中一樣無, 我諗我暫時未能答到 la
(不過我唔係法律專業人士, 最好搵返d專業人士幫手la)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8-2-27 13:1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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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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