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X 發表於 2009-1-18 00:15

原帖由 油記長存! 於 17/1/2009 23:3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民主的精神係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
無可否則,政府冇少數服從多數,
不過,社民連既人都冇多數尊重少數,
兩者均不可被稱作民主!

成大事者不拘小節,
而且當少數唔服從多數,
點解反而要多數去尊重呢班根本唔尊重多數既人?
佢地理應被淘汰!

3ASV196 發表於 2009-1-18 00:21

原帖由 SunnyJacky9094 於 2009-1-17 12:3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變嘅並唔係議員, 而係成個香港文化。政府官員質素每況愈下, 如何叫市民容忍? 唔係粗俗嘅問題, 而係對咩人就要用咩言辭。你可能覺得呢d野叫暴力, 唔尊重, 但係佢正正係做左好多人心中想做但又冇做, 或者唔敢做嘅事

係lor, 正如我講, "可能最有用, 係幫左一d人去發洩對政府的不滿",
但係唔係好多人想做, 就等於o岩? 之前夠好多人想懂建華死, 唔通
有人殺左佢, 都無問題?

你講o既一d野,通通都唔係將一d 不當行為合理化的理由 lor....

都係那句, 你係要覺得呢d行為唔係"唔尊重", 我無辦法, 呢d係你個人感覺,
不過我就希望你咁睇, 唔係因為有關議員/官員的背景影響...

如果有一日, 有官員對議員做同一樣的行為, 希望你都覺得係尊重 la...

不要忘記, 那度係立法會, 唔係阿媽罵仔呢d完全無關的例子可以比較,
但我始終唔明係, 滿口民主的人, 竟然可以做出/支持呢d 對其他言論/人士
咁無包容性的行為lor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9-1-18 01:22 編輯 ]

AVW56 發表於 2009-1-21 13:07

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9-1-17 11:5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在議會內, 潑婦罵街咁罵, 是有用的嗎?而咁去罵人, 包括人身攻擊,
本身又是合理的嗎...?



我就當你呢句岩, 社民聯3子罵完班狗官, 問題未必可以解決到,
咁個班扮晒思文的文靜議員唔通就做到野解決到問題啦wo, 係咪咁?

唔係3子上次扔香蕉, 引起社會關注, 施壓比政府, 班公公婆婆收個$1000收得咁順利啦wo

你要記住, 佢地3個係民選議員, 絕對有民意授權.
選民明知佢地玩野架, 咁點解仲要投佢地?
就係因為市民想佢地入去立法會搞事, 罵班狗官,

你唔好講得社民聯錯晒咁,
你要怪呢種文化的出現, 就請怪政府,
因為係政府帶出呢個需求ge.

SunnyJacky9094 發表於 2009-1-21 20:51

回復 22# 的帖子

行開左一兩日添.....

就你最尾果度.....你又何嘗唔係包容緊呢種你口中嘅"不合理行為"呢? 做到野就得啦? 仲有當初佢已講明會搞野, 如果咁樣都仲攞到同區第二高票嘅話, 民意唔知會傾向曾生, 定係社民連呢?

Kaix 發表於 2009-1-22 21:47

原帖由 SunnyJacky9094 於 2009-1-17 12:3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變嘅並唔係議員, 而係成個香港文化。政府官員質素每況愈下, 如何叫市民容忍? 唔係粗俗嘅問題, 而係對咩人就要用咩言辭。你可能覺得呢d野叫暴力, 唔尊重, 但係佢正正係做左好多人心中想做但又冇做, 或者唔敢做嘅事,...


同樣嘅施政失誤,早10幾年前發生同今日發生嘅後果已經好唔同

就好似地鐵壞車清客,早10幾年前邊有人會講,今時今日就係會見報嘅「嚴重事故」,
見報事故數目上升,但係咪代表地鐵服務質素每況愈下?


政府官員質素係咪真係每況愈下,
哩個仲係一個疑問

肯定嘅係香港市民經媒體渲染得多,
已經變成冇分析力、事事投訴嘅埋怨機器

Kaix 發表於 2009-1-22 22:17

原帖由 SunnyJacky9094 於 2009-1-17 19:2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我有做錯, 我絕對唔介意

唔怪得知d人話香港打工冇尊嚴喇,
做錯野就可以任人侮辱

不過香港市民一向出名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如果唔係香港市民(如該登記護士同殮房技工)又點會犯咁嘅錯連累醫管局,
咁我地係咪好應該向香港市民掟蕉,
然後話香港市民質素每況愈下呢??

哩度d激進分子好多都在求學階段,
仲未好體會到社會嘅不同架構其實係環環緊扣,
從佢地成日將「政府」同「市民」當成兩個獨立個體可見一班,
認為「有咁嘅政府就有咁嘅市民」更加係對精英制社會有所誤解,
一個精英制社會一定係「有咁嘅市民就有咁嘅政府」

3ASV196 發表於 2009-1-23 00:11

原帖由 SunnyJacky9094 於 2009-1-21 20:5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行開左一兩日添.....

就你最尾果度.....你又何嘗唔係包容緊呢種你口中嘅"不合理行為"呢? 做到野就得啦? 仲有當初佢已講明會搞野, 如果咁樣都仲攞到同區第二高票嘅話, 民意唔知會傾向曾生, 定係社民連呢? ...

無錯, 不合理的行為, 當然係不應被接受,
我批評呢d行為, 但我有無用粗俗言語人身攻擊那d 議員? 及向佢掟野....?

唔係唔同意, 就等於唔包容....我有權批評那d議員, 那d議員亦有權批評政府,
你亦有權反對我...但呢d都係建基於理性和平的表達.....

但如果要用到掟野(某程度上係襲擊), 人身攻擊的言語, 去表達呢d批評, 呢d
就係不合理, 亦唔係民主社會應該有的行為.....係無包容的表現, 唔鍾意, 就
可以唔尊重他人gei......

當然, 原來你俾人掟都覺得無問題, 你覺得係尊重 gei.. 我無野好講..

另外, 是否民選 = 大晒? 做乜都不應受批評?

p.s. 我非常同意樓上版友講政府/市民的關係....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9-1-23 07:34 編輯 ]

3ASV196 發表於 2009-1-23 00:31

原帖由 AVW56 於 2009-1-21 13:0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你要記住, 佢地3個係民選議員, 絕對有民意授權.
選民明知佢地玩野架, 咁點解仲要投佢地?
就係因為市民想佢地入去立法會搞事, 罵班狗官,
...

唔怪得中央唔敢俾香港普選....
乜呢d行為, 叫民意授權.....

留意, 我無批評社民連錯晒, 我無批評過社民連的論點, 如佢要求生果金多d,
我無反對過, 但我針對係部分行為, 我認為不當...

不過係度討論先知, 原來呢d行為有人覺得都係尊重, 亦係民意受權, 所以無問題...
我諗我要重新理解過, 咩叫尊重, 咩叫言論自由, 及咩叫民主了

係唔係批評一d 民選的人, 就有問題.民選的人, 就行為一定正確, 因為有民意授權?

咁美國總統, 咪不應受批評?

請集中討論我的著眼點, 係有關行為是否尊重他人...有關行為是否正確? 其實相信幼稚園都有教吧....

油記長存! 發表於 2009-1-23 00:37

mmlcs36 發表於 2009-1-23 09:09

頁: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毓民〝怒火中燒〞怒罵議會中的廢柴議員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