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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民〝怒火中燒〞怒罵議會中的廢柴議員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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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油記長存! 於 17/1/2009 23:33 發表 
民主的精神係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
無可否則,政府冇少數服從多數,
不過,社民連既人都冇多數尊重少數,
兩者均不可被稱作民主!
成大事者不拘小節,
而且當少數唔服從多數,
點解反而要多數去尊重呢班根本唔尊重多數既人?
佢地理應被淘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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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nyJacky9094 於 2009-1-17 12:37 發表 
變嘅並唔係議員, 而係成個香港文化。政府官員質素每況愈下, 如何叫市民容忍? 唔係粗俗嘅問題, 而係對咩人就要用咩言辭。你可能覺得呢d野叫暴力, 唔尊重, 但係佢正正係做左好多人心中想做但又冇做, 或者唔敢做嘅事
係lor, 正如我講, "可能最有用, 係幫左一d人去發洩對政府的不滿",
但係唔係好多人想做, 就等於o岩? 之前夠好多人想懂建華死, 唔通
有人殺左佢, 都無問題?
你講o既一d野, 通通都唔係將一d 不當行為合理化的理由 lor....
都係那句, 你係要覺得呢d行為唔係"唔尊重", 我無辦法, 呢d係你個人感覺,
不過我就希望你咁睇, 唔係因為有關議員/官員的背景影響...
如果有一日, 有官員對議員做同一樣的行為, 希望你都覺得係尊重 la...
不要忘記, 那度係立法會, 唔係阿媽罵仔呢d完全無關的例子可以比較,
但我始終唔明係, 滿口民主的人, 竟然可以做出/支持呢d 對其他言論/人士
咁無包容性的行為lor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9-1-18 01:2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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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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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9-1-17 11:53 發表 
在議會內, 潑婦罵街咁罵, 是有用的嗎? 而咁去罵人, 包括人身攻擊,
本身又是合理的嗎...?
我就當你呢句岩, 社民聯3子罵完班狗官, 問題未必可以解決到,
咁個班扮晒思文的文靜議員唔通就做到野解決到問題啦wo, 係咪咁?
唔係3子上次扔香蕉, 引起社會關注, 施壓比政府, 班公公婆婆收個$1000收得咁順利啦wo
你要記住, 佢地3個係民選議員, 絕對有民意授權.
選民明知佢地玩野架, 咁點解仲要投佢地?
就係因為市民想佢地入去立法會搞事, 罵班狗官,
你唔好講得社民聯錯晒咁,
你要怪呢種文化的出現, 就請怪政府,
因為係政府帶出呢個需求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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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2# 的帖子
行開左一兩日添.....
就你最尾果度.....你又何嘗唔係包容緊呢種你口中嘅"不合理行為"呢? 做到野就得啦? 仲有當初佢已講明會搞野, 如果咁樣都仲攞到同區第二高票嘅話, 民意唔知會傾向曾生, 定係社民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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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萬人裏, 我選擇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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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nyJacky9094 於 2009-1-17 12:37 發表 
變嘅並唔係議員, 而係成個香港文化。政府官員質素每況愈下, 如何叫市民容忍? 唔係粗俗嘅問題, 而係對咩人就要用咩言辭。你可能覺得呢d野叫暴力, 唔尊重, 但係佢正正係做左好多人心中想做但又冇做, 或者唔敢做嘅事, ...
同樣嘅施政失誤,早10幾年前發生同今日發生嘅後果已經好唔同
就好似地鐵壞車清客,早10幾年前邊有人會講,今時今日就係會見報嘅「嚴重事故」,
見報事故數目上升,但係咪代表地鐵服務質素每況愈下?
政府官員質素係咪真係每況愈下,
哩個仲係一個疑問
肯定嘅係香港市民經媒體渲染得多,
已經變成冇分析力、事事投訴嘅埋怨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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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nyJacky9094 於 2009-1-17 19:28 發表 
如果我有做錯, 我絕對唔介意
唔怪得知d人話香港打工冇尊嚴喇,
做錯野就可以任人侮辱
不過香港市民一向出名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如果唔係香港市民(如該登記護士同殮房技工)又點會犯咁嘅錯連累醫管局,
咁我地係咪好應該向香港市民掟蕉,
然後話香港市民質素每況愈下呢??
哩度d激進分子好多都在求學階段,
仲未好體會到社會嘅不同架構其實係環環緊扣,
從佢地成日將「政府」同「市民」當成兩個獨立個體可見一班,
認為「有咁嘅政府就有咁嘅市民」更加係對精英制社會有所誤解,
一個精英制社會一定係「有咁嘅市民就有咁嘅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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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nyJacky9094 於 2009-1-21 20:51 發表 
行開左一兩日添.....
就你最尾果度.....你又何嘗唔係包容緊呢種你口中嘅"不合理行為"呢? 做到野就得啦? 仲有當初佢已講明會搞野, 如果咁樣都仲攞到同區第二高票嘅話, 民意唔知會傾向曾生, 定係社民連呢? ...
無錯, 不合理的行為, 當然係不應被接受,
我批評呢d行為, 但我有無用粗俗言語人身攻擊那d 議員? 及向佢掟野....?
唔係唔同意, 就等於唔包容....我有權批評那d議員, 那d議員亦有權批評政府,
你亦有權反對我...但呢d都係建基於理性和平的表達.....
但如果要用到掟野(某程度上係襲擊), 人身攻擊的言語, 去表達呢d批評, 呢d
就係不合理, 亦唔係民主社會應該有的行為.....係無包容的表現, 唔鍾意, 就
可以唔尊重他人gei......
當然, 原來你俾人掟都覺得無問題, 你覺得係尊重 gei.. 我無野好講..
另外, 是否民選 = 大晒? 做乜都不應受批評?
p.s. 我非常同意樓上版友講政府/市民的關係....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9-1-23 07:3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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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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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VW56 於 2009-1-21 13:07 發表 
你要記住, 佢地3個係民選議員, 絕對有民意授權.
選民明知佢地玩野架, 咁點解仲要投佢地?
就係因為市民想佢地入去立法會搞事, 罵班狗官,
...
唔怪得中央唔敢俾香港普選....
乜呢d行為, 叫民意授權.....
留意, 我無批評社民連錯晒, 我無批評過社民連的論點, 如佢要求生果金多d,
我無反對過, 但我針對係部分行為, 我認為不當...
不過係度討論先知, 原來呢d行為有人覺得都係尊重, 亦係民意受權, 所以無問題...
我諗我要重新理解過, 咩叫尊重, 咩叫言論自由, 及咩叫民主了
係唔係批評一d 民選的人, 就有問題. 民選的人, 就行為一定正確, 因為有民意授權?
咁美國總統, 咪不應受批評?
請集中討論我的著眼點, 係有關行為是否尊重他人...有關行為是否正確? 其實相信幼稚園都有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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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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