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處警告:小童煲蠟會增加被取消租約的機會
新聞連結(蘋果日報)房屋處班高官們冇野呀哇?小朋友煲蠟向佢地屋企人罰錢都收到
阻嚇作用啦,家陣仲話要扣五分。
真是巴不得希望房屋處早日被解散。
[ Last edited by M on 2005-9-12 at 18:20 ] M在 2005-9-12 18:13 發表:
新聞連結(蘋果日報)
房屋處班高官們冇野呀哇?小朋友煲蠟向佢地屋企人罰錢都收 ...
有何問題?
家長 有負責去教導 小朋友不要做危險的事情,包括煲蠟。
而房署只是同其他部門合作,以收阻嚇作用。 請問小朋友自已去煲蠟而家長不能管怎麼辦?
奇怪的是,為何公民教育再加上家長教育下,仍然有這麼多小朋友做這些事? 皓庭在 2005-9-12 09:04 PM 發表:
請問小朋友自已去煲蠟而家長不能管怎麼辦?
奇怪的是,為何公民教育再加上家長教育下,仍然有這麼多小朋友做這些事?
呢個時勢, 仲有幾多家長會教自己子女丫...?
以前子女做錯小小事, 好一d既父母(其實都係做錯...)
就等到返屋企吊起來打, 唔好既就當街當眾打仔女...
而家d子女做錯? 父母幫手死撐埋一份添...:mad:
仲有, 香港d公民教育變成愛國教育,
道德操守, 正確價值觀...乜都冇灌輸,
我地細個果陣夠冇得睇"迪迪仔周記",
但都乖過而家d細路...#:-/ 皓庭在 2005.9.12 21:04 發表:
請問小朋友自已去煲蠟而家長不能管怎麼辦?
奇怪的是,為何公民教育再加上家長教育下,仍然有這麼多小朋友做這些事?
政府只會一味打擊,結果往往就會俾人話重手。
唔想小朋友煲蠟就得要由教育做起。 Seiko在 2005-9-12 09:35 PM 發表:
而家d子女做錯? 父母幫手死撐埋一份添...:mad:
根本個個都係大細路。 Seiko在 2005-9-12 09:35 PM 發表:
呢個時勢, 仲有幾多家長會教自己子女丫...?
以前子女做錯小小事, 好一d既父母(其實都係做錯...)
就等到返屋企吊起來打, 唔好既就當街當眾打仔女...
而家d子女做錯? 父母幫手死撐埋一份添...:mad:
仲有 ...
我見過有父母更加係「鼓吹」子女犯錯
我有兩個事例:
1. 有一日我見到有個細路
用汽槍不斷射隻老鼠
射到隻老鼠跳下跳下
跟住有個應該係佢老豆既阿叔
走埋黎用粗口鬧佢r
「點解你唔射佢個頭呀!」
2. 有日搭279x (3+2 AD)
坐響我前面有個細路不斷用腳撐前面
(唔記得佢係撐車頭個牌箱定係前面個位)
佢仲不斷響度嘻嘻哈哈嘈生哂
但係響佢隔離個阿媽不但冇阻止佢r
佢仲同佢朋友講:
「家陣d 細路係要俾佢活動下架喇!」
唔好忘記煲蠟實屬危險行為
燒傷自都可以話係咎由自取
但係呢樣野未必淨係影響到自己
如果波及無辜既話......
五分?算少啦!
父母唔教好d 子女
佢地d 子女種既禍由番佢地去受
都好合理o者! M在 2005-9-12 18:13 發表:
房屋處班高官們冇野呀哇?小朋友煲蠟向佢地屋企人罰錢都收到
阻嚇作用啦,家陣仲話要扣五分。
真是巴不得希望房屋處早日被解散。
本人倒認為十分合理,這樣做可以迫使家長負回應付的責任,
而不是將管教的責任推向學校及社會. M在 2005-9-12 21:39 發表:
政府只會一味打擊,結果往往就會俾人話重手。
唔想小朋友煲蠟就得要由教育做起。
唔好成日用”由教育做起”作為擋箭牌.
政府無做宣傳教育咩?
本人反而建議,若發現有人煲蠟,
必須通知警方,由警察帶回警署並由高級警務人員作警誡,
情節嚴重者(如涉及損壞公物及人命傷亡等)必須落案起訴,
以正視聽! Ketsu在 2005-9-13 00:43 發表:
五分?算少啦!
父母唔教好d 子女
佢地d 子女種既禍由番佢地去受
都好合理o者!
自人權法通過後,香港人的人權意識日高,
或者這是個人主義興盛的副作用吧.
以香港人的性格,新加坡的一套會比美國式的一套更適合香港.
李卓人那一套”罰$1,500係歧視窮人”根本是胡說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