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惑天皇」BT發佈電影,被裁定侵權罪成
來源:雅虎新聞全球首宗以BT發佈電影的侵權案,被告「古惑天皇」今早在香港被裁定罪名成
立,押後判刑。
希望此案可以阻嚇有關的網上侵權行為。 有時諗緊,
就算冇哂呢o的侵權行為,
咁代唔代表正版銷量上升番﹖
會唔會寧願唔聽﹖ 老翻業因為 BT 的興起而衰落,今次判決相信有助老翻業「復甦」~
[ Last edited by da54 on 2005-10-24 at 17:00 ] da54在 2005-10-24 12:48 PM 發表:
老翻業因為 BT 的興起而衰落,今次判斷相信有助老翻業「復甦」~
不過講開老翻業,兩個星期前旺角星際,電中被海關掃蕩完一星期後同一班人再開鋪做生意#:-zzz 好野!如果以後再有人侵權既話,班唱片商連一大筆民事訴
訟費都慳埋。有人下載佢D歌?即刻同海關傾就係既了。
PS 我唔支持「非法下載」呢項行為
[ Last edited by M on 2005-10-24 at 16:22 ] 一有案例可緩, 對於BT分享有版權的物品已經可以肯定犯法
這並非最大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是
有些自稱維護權利的團體, 再進一步想限制大家欣賞他們的作品
包括公開播放, 借用...
真的不明白, 這種的舉動其實只是抹殺那些作品的potential market... s3m124在 2005-10-24 08:00 PM 發表:
一有案例可緩, 對於BT分享有版權的物品已經可以肯定犯法
這並非最大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是
有些自稱維護權利的團體, 再進一步想限制大家欣賞他們的作品
包括公開播放, 借用...
真的不明白, 這種的舉 ...
我想知版權費裡面,
究竟邊個收錢﹖創作人定係商人﹖
如果兩者都有份,咁究竟邊個多o的﹖
有時佢地咁做,
大不了唔聽唔用 (唔非法下載唔買佢)。 Citybus10在 2005-10-25 01:18 AM 發表:
我想知版權費裡面,
究竟邊個收錢﹖創作人定係商人﹖
如果兩者都有份,咁究竟邊個多o的﹖
有時佢地咁做,
大不了唔聽唔用 (唔非法下載唔買佢)。
應該係商人,因為佢地係最大聲的 我認為是次判決的最大得益者既不是版權持有
人,也不是政府,而是某些商場的業主和以前
BT未盛行之時參與盜版活動的三合組織。因為
是次判決會令一上部份害怕被補的BT用家轉而
光顧盜版,而盜版集中的商場商鋪業主亦會因
此得益,反而對版權持有人及政府得益不大。 我就咁睇,
既然呢單係全球首宗案例,
個法官實會判古惑天皇有罪架.
否則就浪費左個機會.
唔知幾時先可以再拉到人再審.
家陣一話有罪,
海關做野可以爽手好多,
對玩BT班人又有阻嚇效果.
講開又講, 家陣商場播歌要俾版權費,
好喇, 幫你宣傳完, 隻碟好賣左,
又唔見 IFPI 分番錢俾商場.
咁邊個仲會肯俾埋錢幫人做宣傳?
仲有影碟舖,
通常會裝個大電視播新出影碟,
唔知有冇交左版權費先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