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field 發表於 2010-1-10 19:02

Alx3000 發表於 2010-1-10 19:16

回復 11# 的帖子

我話行人 "有機會" 被誤導
有時夜媽媽人可能唔係咁清醒
見到d車停晒起度, 鬼掩眼以為綠燈都唔出奇
所以我一樣話行人有責任

但你覺得小巴咁停係燈前真係冇問題??

Garfield 發表於 2010-1-10 19:49

112 發表於 2010-1-10 20:51

說實在的小巴在中線等客有冇危險?

左線右邊各自行車,乘客則到中線上小巴,一個唔留神就有意外發生。

今次事主唔睇清楚就過馬路當然有問題,衰d講句下次有事發生睇下邊個冇錯都中招。


人命都換不到教訓。

JN6854 發表於 2010-1-11 00:29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110&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13611301
蘋果報導(附動新聞)
連動新聞都影住0的人「明衝紅公仔」

報導更指不足11小時後 星期六下午時份再發生同類意外
肇事巴士行走970X線往香港仔途中 但車長由「新巴車長」誤寫成「九巴車長」

一直以來 「血的教訓」往往要發生0係身邊先會醒覺
睇再多報章報導亦無補於事

laikingsouth 發表於 2010-1-11 10:42

唔明白點解每次發生涉及發生人命的交通意外時,警方有理無理
均會先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拘捕肇事司機?!

以今次事件為例,就算有目擊者見到是行人衝燈在先,但警方仍
行使拘捕令。

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的做法無疑給予職業司機更大的壓力!在証據
未齊全前,警方以「協助調查」方式請肇事司機返警署不行嗎?

FD5410 發表於 2010-1-11 11:28

原帖由 Garfield 於 2010-1-10 19:4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去到紅綠燈口就梗係第一時間睇燈先架啦!
而且夜媽媽紅綠燈會更加清楚可見.

當然行人都有責任
但係你去到紅綠燈口第一時間睇燈先唔代表個個都係咁
睇有冇車停係度亦係其中一個方法
而家堆小巴停係度咪會令行人被誤導囉:L

andrewyl 發表於 2010-1-11 11:56

原帖由 laikingsouth 於 2010-1-11 10:4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唔明白點解每次發生涉及發生人命的交通意外時,警方有理無理
均會先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拘捕肇事司機?!

以今次事件為例,就算有目擊者見到是行人衝燈在先,但警方仍
行使拘捕令。

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的做法無疑給予 ...

撞 到 人就 算 唔 死 人 都 一 樣 照 拉 .
有 無 罪 就 要 由 法 庭 判 唔 係 警 方 ,
警 方 只 係 執 行 有 關 法 例 .
跟 著 再 睇 番 單 案 件 既 嚴 重 性 比 唔 比 保 釋 ,
跟 著 再 等 上 庭 由 法 官 睇 証 供 及 證 據 做 判 決 .

而 家 好 彩 個 九 巴 司 機 有 好 多 對 佢 有 力 既 証 供 及 証 據 支 持 ,
如 果 唔 係 就 都 係 咁 先 ,

[ 本帖最後由 andrewyl 於 2010-1-11 11:58 編輯 ]

wilsonli321 發表於 2010-1-11 12:31

dongfeng 發表於 2010-1-11 20:21

原帖由 laikingsouth 於 2010-1-11 10:4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唔明白點解每次發生涉及發生人命的交通意外時,警方有理無理
均會先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拘捕肇事司機?!

以今次事件為例,就算有目擊者見到是行人衝燈在先,但警方仍
行使拘捕令。

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的做法無疑給予 ...
假如路面軌道交通(如電車、輕鐵)撞死路人,肇事電車/輕鐵車長會否被警方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拘捕呢?

P.S. 早前坑尾村站附近撞死人的輕鐵車長,沒有被警方拘捕控以上述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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