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noldC 發表於 2010-3-16 02:01

原帖由 ATR50 於 2010-3-15 14:2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對殺人犯(尤其是變態殺人狂)仁慈即係對良好民眾殘忍!
死刑絕對唔可以廢除!香港超級有必要立即恢復執行死刑!
因為死刑可大幅改善香港治安,起碼少左謀殺、綁架、強姦等嚴重罪案,有強烈的阻嚇作用
咁樣民眾就更有安全感,又 ...

香港(或世界其他地方)在廢除死刑前後,嚴重罪案數字如何?拿出數據來一起討論吧!從前有死刑時是不是沒有謀殺案?

一槍/針了斷,是不是比在獄中渡過餘生阻嚇性大?如果死那麼恐怖,為何有人自殺?終身監禁的囚犯自殺也時有聽聞。

被無辜處死後數十年憑DNA等新技術翻案的大有人在,無辜的人枉死由誰來負責?如果是被他人故意亂按罪名的,又怎樣處理?

「以眼還眼、世界自盲」,如果一切刑罰以復仇為依歸,法律和司法制度的用處何在?會否鼓勵以暴易暴?和"暴民式刑法"有什麼分別?

如果有預謀地故意殺人是不對的,那麼執行死刑又是什麼?「良民」和執法者憑什麼霸佔道德高地?

囚犯在監獄內是要工作賺錢,以購買食宿以外的東西的,而其工作一般與政府提供的服務有關,是不是真的單靠納稅人供養?

「人之初、性本善」,世界各地都有不少嚴重罪案犯人在獄中洗心革面、出獄後對社會貢獻良多的例子,以一時間的過錯,來否定其一生,是否正確?

有研究發現,如果某罪行是必須判處死刑的,陪審員心理上都不大願意將被告定罪,重設死刑會否妨礙司法制度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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