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長通告]行錯路 處理指引
好明顯係衝住翠竹事件而出既… 是否因為上次翠竹花園件事有關,所以再出指引 張通告係 3 月 8 號出既,自己諗喇~ 話時話,有無人知有關車長有無處分呢? 拎果張通告黎做 proofreading 練習都唔錯 :lol
切忌胡亂急速扭軚或煞車 → 切忌胡亂扭軚或急速煞車
若熟識該區路面 → 若熟悉該區路面
並向乘客解釋情況 → 並向乘客解釋有關情況
以作紀錄 → 以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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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唔少車長擔心自己飯碗不保o黎睇,
實在係會影響佢地主動向控制中心尋求協助o既意欲:L 同日總共出左兩張同類通告,一張for 車長,另一張for 督察 及 站長 ,指示如何order 車長處理有關事故 熟識該區路面就可以停車不拉手掣致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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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係咪應該讚你幽默或者叻仔呢?常識都知停車打電話會拉埋手掣,
咁下次出通告駛唔駛連踩腳掣先停到車,
再拉好手掣,
然後拎起手機先打到電話都要寫埋出嚟呀? 原帖由 GK2671 於 2010-3-25 01:01 發表 http://w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拎果張通告黎做 proofreading 練習都唔錯 :lol
並向乘客解釋情況 → 並向乘客解釋有關情況
以作紀錄 → 以作記錄
解釋情況和解釋有關情況都是正確用法,
紀錄和記錄是互通的.
查查字典才去挑骨頭吧. 原帖由 sereniti 於 2010-3-25 01:4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熟識該區路面就可以停車不拉手掣致電
取巧 :L
就算埋站上落客都應該拉手掣喇
何況停車打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