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bx 發表於 2010-5-1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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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街左轉位轉唔轉到都成問題
(紅小停泊+轉彎位咁窄)

上網睇google map巴士轉彎應該夠位,而且事發時間一般唔會有紅小停泊問題。

andrewyl 發表於 2010-5-10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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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街左轉位轉唔轉到都成問題
(紅小停泊+轉彎位咁窄)

突 發 野 邊 顧 得 咁 多 呀 , 有 邊 個 想 做 錯 野 .
而 家 只 係 大 家 唔 會 將 個 鑊 攬 上 身 .
大 家 咪 而 家 鬥 卸 膊 .

同 埋 新 巴 唔 知 仲 乜 鬼 今 次 玩 到 咁 大 .
呢 D 事 嚴 重 警 告 咪 算 , 係 要 玩 炒 魷 ,
跟 著 要 司 機 上 訴 . 咁 樣 算 係 一 間 公 司 應 有 既 態 度 咩 ?
我 覺 得 工 會 應 該 要 攪 大 佢 . 等 警 方 , 新 巴 管 理 層 唔 好 就 咁 卸 膊 就 得 .
要 個 司 機 一 個 人 攬 晒 上 身 .

JX9097 發表於 2010-5-1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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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 發 野 邊 顧 得 咁 多 呀 , 有 邊 個 想 做 錯 野 .
而 家 只 係 大 家 唔 會 將 個 鑊 攬 上 身 .
大 家 咪 而 家 鬥 卸 膊 .

同 埋 新 巴 唔 知 仲 乜 鬼 今 次 玩 到 咁 大 .
呢 D 事 嚴 重 警 告...

冷靜一點...
做錯嘢當然冇人想
問題係依家一般都一面倒話警方/司機有錯
但其實明明兩邊都有唔啱嘅地方
唔可能叫是但一邊食哂佢

警方/巴士公司當然會盡量卸得就卸
始終影響到大眾嘅preception

andrewyl 發表於 2010-5-10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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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靜一點...
做錯嘢當然冇人想
問題係依家一般都一面倒話警方/司機有錯
但其實明明兩邊都有唔啱嘅地方
唔可能叫是但一邊食哂佢

警方/巴士公司當然會盡量卸得就卸
始終影響到大眾嘅preception ...


我 都 想 冷 靜 , 不 過 真 係 睇 唔 過 眼 嘛 .
就 係 明 知 大 家 都 係 有 唔 岩 .
但 係 就 將 個 司 機 炒 魷 .
點 睇 都 係 將 個 鑊 推 晒 比 司 機 .
點 講 得 通 呀 ........ 新 巴 管 理 層 ...... :@ :@ :@ :@

ml27 發表於 2010-5-10 19:30

回復 24# 的帖子

咁在新巴的角度, 佢只可以處分到個司機. 而個司機確有不小心的話, 又確係炒得wor
唔通叫新巴罰埋個差佬?

而你諗下,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如果個錯失確實去到炒魷魚的程度, 而進行紀律程序的人員(等同法官), 又唔按員工同公司雙方同意左o既法規黎判, 咁仲使要"紀律"呢回事?
如是下去, 咁下一個輕微交通意外而須負責o既車長係咪唔使罰o勒?

朋友, 睇唔過眼的事還多著呢

迷你多啦 發表於 2010-5-10 19:35

ben2004 發表於 2010-5-10 19:40

原帖由 ml27 於 2010-5-10 19:3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咁在新巴的角度, 佢只可以處分到個司機. 而個司機確有不小心的話, 又確係炒得wor
唔通叫新巴罰埋個差佬?

而你諗下,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如果個錯失確實去到炒魷魚的程度, 而進行紀律程序的人員(等同法官), 又唔按員 ...

問題係呢句野o既嚴重程度, 係咪真係可以去到炒魷魚 ...
呢個 case, 司機一定要負返d責任
不過初初聽到, 我都以為只係放下大假, 或者轉做文職一排先比佢渣返車
係估唔到會炒魷魚
講真, 呢單都炒, 796B 果單嚴重咁多, 果位肇事司機真係炒 10 次都唔夠

nwfb1001 發表於 2010-5-10 19:43

原帖由 ben2004 於 2010-5-10 19:4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問題係呢句野o既嚴重程度, 係咪真係可以去到炒魷魚 ...
呢個 case, 司機一定要負返d責任
不過初初聽到, 我都以為只係放下大假, 或者轉做文職一排先比佢渣返車
係估唔到會炒魷魚
講真, 呢單都炒, 796B 果單嚴重咁多 ...

796B個次新巴冇咩金錢上o既損失嘛,最多之後o個個星期搞到CS好唔得閒o者

andrewyl 發表於 2010-5-10 19:56

原帖由 ml27 於 2010-5-10 19:3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咁在新巴的角度, 佢只可以處分到個司機. 而個司機確有不小心的話, 又確係炒得wor
唔通叫新巴罰埋個差佬?

而你諗下,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如果個錯失確實去到炒魷魚的程度, 而進行紀律程序的人員(等同法官), 又唔按員 ...

你 了 唔 了 解 乜 野 叫 做 特 別 情 況 呢 ?
如 果 個 司 機 不 依 正 常 行 車 路 線 因 而 導 致 撞 車 ,
炒 魷 魚 呢 個 係 必 要 既 同 埋 認 同 .

但 係 而 家 係 唔 係 需 要 炒 魷 ?
呢 度 好 值 得 商 榷 .

唔 係 話 罰 埋 個 差 佬 ,
但 係 差 佬 " 老 點 " 呢 個 因 素 都 佔 有 一 定 份 量 .
新 巴 去 諗 炒 魷 之 前 有 無 諗 埋 呢 ?

我 覺 得 嚴 重 警 告 已 經 足 以 令 到 司 機 警 惕 .
但 唔 駛 去 到 炒 魷 .

石頭 發表於 2010-5-10 22:01

今次根本係個差佬錯,應炒既係差佬唔係司機~

唉,又一次反映香港差人 = 有牌爛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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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轉載 ) 警員「老點」累巴士撞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