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人唔好犯規都叫做犯規?
http://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551016&extra=page%3D1同埋n年前既呢個連處理都賴既post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520526&extra=&page=2
只係想問一問站方
莫非提人唔好犯法,自己本身都係犯法?咩道理黎?:L
以上兩事都只係提醒站友不要作出遺規行為,咁就話犯左板規
我覺得未免有點格硬黎了.. 判決主要視乎貼文者的態度;鑑於貼文者使用「請勿」兩字,有命令站友之意味,及可能妨礙站友張貼不違反站規的文章,因此判違規。
如果是善意提醒,似乎沒有必要用「請勿」之類語氣較重的字眼。但本人將重新審視有關案件,
如果大家普遍認為有關文章不構成違規,本人將與其他B3聯席板主商討,考慮撤回或修改有關判決。 原帖由 admin49 於 2010-9-11 01:2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判決主要視乎貼文者的態度;鑑於貼文者使用「請勿」兩字,有命令站友之意味,及可能妨礙站友張貼不違反站規的文章,因此判違規。
如果是善意提醒,似乎沒有必要用「請勿」之類語氣較重的字眼。但本人將重新審視有關案件,
如果 ...
反而根據呢篇文章: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550239&page=1#pid2060412
我懷疑係一種針對性的行為。
就算對方本身行為不當,用過粗口罵過你,既已得過懲罰,咪多加觀察,才找他的錯處作把柄未遲。
謹慎才是智慧及致勝之道,衝動係不能解決問題。 與另一位聯席板主商討後,認為id = iczer3之言論未有違反站規36條,因此即時撤銷「警告」。
唯由於有關言論屬態度欠佳,妨礙其他站友之發言權利,因此仍發出「注意」一個。
藉此機會提醒各站友:根據站規40條,本站不是解決私人恩怨的地方,不容許大家以命令或嚴厲語氣對其他站友作挑剔或詰難。
至於是否有站友違規灌水或重複貼相,我們會根據站規作出調查。
[ 本帖最後由 admin49 於 2010-9-11 02: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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