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54
發表於 2010-12-3 18:18
板主判案,必然牽涉判斷,牽涉判斷者則必然有主觀決定。
如果板主認為一開始主觀地判定就只會得出一個不公平的處理,
咁不如撤銷板主一職,改為投票公審,咁樣可能客觀少少。:lol
處理公唔公平,唔再於判斷係咪主觀,而係判斷時有無全面考慮
各種客觀、主觀因素(包括板友一般的接受程度)。
板主無可能一收到投訴就要問,亦都無可能無投訴就唔捉(一樣係主觀)....
3ASV196
發表於 2010-12-4 10:47
原帖由 da54 於 2010-12-3 18:1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板主判案,必然牽涉判斷,牽涉判斷者則必然有主觀決定。
如果板主認為一開始主觀地判定就只會得出一個不公平的處理,
咁不如撤銷板主一職,改為投票公審,咁樣可能客觀少少。:lol
其實現時評分問題已經係這個方向, 一有投訴, 就會交俾增值功能
委員會處理, 一開始就由多名版務人只共同決定, 去減低一個版務
決定的"主覲"...加強個判決說服力, 或負面d睇, 可以分擔決定的責任...
但這個方向又是否合理?
其實我之前都出文講過, 這制度可能有本身益處, 但同樣亦是十分浪費
時間及人力, 版主們亦會缺少左一d訓練個人獨自決定的能力
有時雖然版主的單獨決定, 會受到版友質疑/挑戰, 但版主本身正正就
需要有能力去這樣做, 而且本站本身亦對於嚴重罰則(停版)設有上訴
委員會的保護網.
似乎近年都有一個情況, 好多版務處理都嘗試客觀化, 但其實同意da54兄講,
站務判決本身都一定涉及主觀成份(係站規的框架下), 不過今次admin 詢問站友,
本身可以係調查過程一部分, 亦可以係俾"被告"一答辯機會, 都未嘗不可...
da54
發表於 2010-12-4 11:54
原帖由 3ASV196 於 2010-12-4 10:4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站務判決本身都一定涉及主觀成份(係站規的框架下), 不過今次admin 詢問站友
本身可以係調查過程一部分, 亦可以係俾"被告"一答辯機會, 都未嘗不可...
但係觀乎板主回覆,板主不判斷 the hell 是否粗口,所以問嫌疑人 the hell 是否粗口。
這是甚麼邏輯?
等於一個警察,去問一個可能觸犯「危險駕駛」的司機:『你認為自己剛才的駕駛是否危險?』
如果司機答「唔危險」就放人,答「危險」就拉人。
如果係咁要個警察黎做乜?
結果,判案就係主觀,不過係嫌疑人的主觀決定結果,而且亦做唔到真正的「公平」。
我諗板主要諗下究竟自己係企係咩位置,自己的角色係乜野。
卡達哥
發表於 2010-12-7 17:48
隔離"問:有關admin22將站友id = ATE24停版的決定"題目回唔到文,
係我level太低還是被河蟹 close file?
kay
發表於 2010-12-7 18:20
原帖由 卡達哥 於 2010-12-7 17:48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隔離"問:有關admin22將站友id = ATE24停版的決定"題目回唔到文,
係我level太低還是被河蟹 close file?
系統將過時文章上鎖。
nwfb23
發表於 2010-12-8 03:59
係美國文化,成句說話係屬於不雅用語,電影好多時都會用(通常都係PG-13 or PG-17,即是IIB)
但電視,尤其係免費大台,都盡量避免使用,最多只使用 What the heck 或 What the...
學校教授都唔會亂用,中小學用會有幾會被記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