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3011 發表於 2011-2-17 00:03

原帖由 kwyeung 於 2011-2-16 23:4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離題...

咁可唔可以指教大家, 佢breach 左乜野duty呢?

比較近既呢, 我諗到既係breach of fiduciary duty, 屬權衝法(equity), 但並非普通法下既概念,
再者, 保安職位咁低, breach of fiduciary duty唔會有佢份。

...

唔好以為響 equity course 度讀 breach of fiduciary duty 佢就係 equity concept 啦 :Q

Breach of fiduciary duty 響 common law 同 equity 係唔同 context 嘅事情 ...

kwyeung 發表於 2011-2-17 00:11

原帖由 kp3011 於 2011-2-17 00:0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唔好以為響 equity course 度讀 breach of fiduciary duty 佢就係 equity concept 啦 :Q

Breach of fiduciary duty 響 common law 同 equity 係唔同 context 嘅事情 ...

咁閣下點解唔指教下大家, 啟迪大眾?
講人地錯, 又唔指出邊度錯、如何錯, 點為之正確, 並非讀法之人應有既態度。

如果你覺得有需要, 我係N版開個post俾大家交流下又如何?

kyc87d 發表於 2011-2-17 00:44

小弟不評論小巴 / 保安方面的對與錯
(就當 DA54 兄及全港巴士迷都盲目偏幫巴士了 :lol)

但如果小弟係城巴,我會在海廠拉幾部十二米擺滿成個 PTI 停車位搞齊 "629" 作 "629 後備車"
恐怕放二三十個易拉架 (甚至豐田 COASTER)都一樣被「秒殺」~

看看現在社會上大財團處處賺盡的表現
人家城巴不挑釁你,自己就好好把握機會多跑兩轉吧。

小弟不反對散場紅小服務,但請用服務與口碑去贏取乘客上小巴

至於 OP PTI 外,誰是誰非又是另一個故事,似乎不能一概而論~

PB602 發表於 2011-2-17 00:56

原帖由 kyc87d 於 2011-2-17 00:4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小弟不評論小巴 / 保安方面的對與錯
(就當 DA54 兄及全港巴士迷都盲目偏幫巴士了 :lol)

但如果小弟係城巴,我會在海廠拉幾部十二米擺滿成個 PTI 停車位搞齊 "629" 作 "629 後備車"


十幾年前仲有中巴既年代,當時仲有43X逢星期六日入海洋公園。有一次警校開放日,中巴抽左好多
冷氣車去行43X短棍,由海洋公園去金鐘。為左同城巴爭生意,中巴真係去黃廠拎左一堆珍寶放係海
洋公園站頭,唔開車架,用黎做咩?用黎遮住城巴90號個站囉。

eric278 發表於 2011-2-17 09:50

原帖由 ctb8107 於 2011-2-13 01:4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第四,
保安員話冇海洋公園批准, 邊個都唔准開線。
佢既言論似乎將海洋公園既權力凌駕左運輸署, 到底又是否合理?

印象中只有香港國際機場才出現這個情況
(開巴士線除要得運輸署批准外,還需得到機場管理局批准)

有錯請指正

[ 本帖最後由 eric278 於 2011-2-17 12:07 編輯 ]

da54 發表於 2011-2-17 10:40

原帖由 PB602 於 2011-2-16 23:2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即場享用即係唔可以打包拎走咁解者,事前事後請食翅無問題,但送兩塊天九翅俾
對方拎番屋企就唔得啦。

小弟再三翻查,閣下同 3ASV196 兄的確講得無錯,係小弟將個別機構指引同法例混淆,謹此抱歉!
如果有規定款待規模或款待提供者限制等,應該屬於個別機構另定的指引。

原帖由 kp3011 於 2011-2-16 23:2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朋友,係 da54 未睇過囉

Cap 201 s 2(1)
“款待”(entertainment) 指供應在當場享用的食物或飲品,以及任何與此項供應有關或同時提供的其他款待;

係 da54 話當場請食野就無問題,完全無視後面個部分
淨係請食野唔符合...
後面果 part 係講緊同時係飲食時出現的其他 entertainment,例如歌舞表演等。
因為條例係講緊乜野情況下唔算係「利益」,而呢句其實就係解釋有兩樣野唔算「利益」,而唔係兩樣野一齊做先唔算利益。
ICAC 網頁有唔少資料,閣下可以參考。

siupy 發表於 2011-2-17 11:37

原帖由 PB602 於 2011-2-17 00:5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十幾年前仲有中巴既年代,當時仲有43X逢星期六日入海洋公園。有一次警校開放日,中巴抽左好多
冷氣車去行43X短棍,由海洋公園去金鐘。為左同城巴爭生意,中巴真係去黃廠拎左一堆珍寶放係海
洋公園站頭,唔開車架,用黎做咩?用黎 ...


以前的士佬/小巴佬全部驚中巴
人地部車大過你,師傅渣得狼過你
你唔讓的話,輕微碰撞都唔驚你
我部大巴可能無事,你部小巴分分鐘整幾日
我唔會無糧出,你會幾日無飯開,仲要畀錢整車 :lol

da54 發表於 2011-2-17 11:42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11-2-17 09:5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印象中只有香港國際機場才出現這個情況
(開巴士線需得到機場管理局批准)
包括專營巴士嗎?閣下如何得知機管局有凌駕運輸署的權力?

2500 發表於 2011-2-17 11:57

原帖由 FW614 於 16/2/2011 22:4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海記想打壓城記,明拆自己檔姐
629 5做,雖有973,171,170特車入.但係激到城記,城記5做,盞益9巴:L:L:L

城記應該吾會放棄629果舊大肥肉
同南區線7"X"同9"X"系列相比
客量又夠,車費又收得貴過其他路線
不過,事實間公園遲早都要同城記講分手:'(
個公園主席都出埋場幫港鐵拍電視廣告

eric278 發表於 2011-2-17 12:04

原帖由 da54 於 2011-2-17 11:4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包括專營巴士嗎?閣下如何得知機管局有凌駕運輸署的權力?
當年申請A43機場巴士時(1998-1999年),由當區的區議員口中知道,開辦在機場範圍內的巴士路線,
除了要得運輸署批准外,還要額外得到機場管理局批准方可開辦。
(之後有沒有改了政策就不清楚)

有錯請指正。

[ 本帖最後由 eric278 於 2011-2-17 12: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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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ontv: 小巴業界爆巴士違規搶海洋公園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