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3011 發表於 2011-7-11 02:18

要求站方就廢除增值功能附例一事作正式通報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618753&page=18#pid2301389

據上文所示,admin26 與 站長 的溝通已證實已經廢除增值功能附例,但有以下問題仍未解決:

[*]站長仍未透過正式通告說明取消有關附例,形成一個規則問題[*]仍有板友及板主繼續行使附例賦予的權利 e.g.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623145&page=1#pid2306759因此,為了釐清附例的存在狀態,本人謹要求站方盡快以正式板務通告形式,清楚宣佈附例已廢除的消息,並提醒各人員不要再執行或引用有關規例。謝謝。

sea1986 發表於 2011-7-11 03:01

其實當我翻查該條條例時我都有少少疑惑
只見生效日期,但不見廢除日期
我仲以為條例仲生效緊
你唔講都唔知原來條例已經一早被廢除
站方只係「口頭」講廢除
但通告都冇話廢除,咁的確有少少灰色地帶

正如當年八萬五政策
唔係有人問董建華八萬五政府,董建華都唔會話「八萬五,一早就唔存在啦」:L

sea1986 發表於 2011-7-11 03:04

襟多左,吉文

kp3011 發表於 2011-7-11 03:10

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1-7-11 03:0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當我翻查該條條例時我都有少少疑惑
只見生效日期,但不見廢除日期
我仲以為條例仲生效緊
你唔講都唔知原來條例已經一早被廢除
站方只係「口頭」講廢除
但通告都冇話廢除,咁的確有少少灰色地帶

正如當年八萬五政策
...

有定無都好,希望站方比一個明確交代

ryanlee09 發表於 2011-7-11 10:42

回復 1# 的帖子

另外有樣野就係有冇廢除 Z板都係唔可以評分
不過都繼續有會員係Z板評分
http://hkitalk.net/HKiTalk2/misc ... =629660&pid=2306780

DIH 發表於 2011-7-11 12:05

原帖由 ryanlee09 於 2011-7-11 10:4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有樣野就係有冇廢除 Z板都係唔可以評分
不過都繼續有會員係Z板評分
http://hkitalk.net/HKiTalk2/misc ... =629660&pid=2306780
除了增值功能附例外,請問有否其他條文或通知訂明Z板不能評分。
我搵過站規唔見有,置頂文又唔覺有,
搜尋「站務資源 評分」或者「Z 評分」都冇,真心詢問。

3ASV196 發表於 2011-7-11 15:45

站長已正式在Z6版增值功能附例作以下修改: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546355&extra=page%3D1

清楚指明"增值功能附例"已於3月20日失效

"增值功能附例 (已失效)
由於站規3B條及51條己於2011年3月20日取消, 《增值功能附例》隨即失效"

edhong 發表於 2011-7-11 16:31

lok1032 發表於 2011-7-11 16:42

原帖由 edhong 於 2011-7-11 16:3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呢句野後加果禍
咁我起 B7 板加句 .... 板規由2006年1月1日生效都得喇
失效日期應以正式公告日期為準 (即2011/7/11)
板務人員原來連站規都唔識睇, 怪不知某些分板一直管理不善.

睇返舊通告, 站規3B同51ab授權增值委員會執行附例, 該兩條站規在3月20日取消了, 委員會同附例就沒有"被授權", 即係失效.

3ASV196 發表於 2011-7-11 16:54

原帖由 edhong 於 2011-7-11 16:3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呢句野後加果禍
咁我起 B7 板加句 .... 板規由2006年1月1日生效都得喇
失效日期應以正式公告日期為準 (即2011/7/11)

無錯, 那句係後加, 但已經清楚講明
"由於站規3B條及51條己於2011年3月20日取消, 《增值功能附例》隨即失效"

咁站規3B條及51條的確己於2011年3月20日取消, 所以失效日子是2011年3月20日,
這一直沒有改變, 這就是正式公告日期

站規係由站長訂立, 而附例是跟隨站規運作, 附例本身無可能超越站規, 如果站規
取消, 其下授權之附例本身亦自然取消, 這是一直的事實, 差在現在再清楚表達多
一次, 去減少誤會

我本身用admin戶口已多次解釋, 到現在站長亦再清楚表明, 我相信已無晒疑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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