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1986
發表於 2011-10-5 10:28
原帖由 admin89 於 2011-10-5 10:2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3. 上訴評分方法為向任何一位"巴士特別所見 (B7)"的版主聯絡,並不受上訴委員會的條文所限,況且NG994@E34版友仍未就事件提出任何質詢。
何不你唔主動做嘢?要等人踢一踢先行動?
PS,做乜而家報個特見都同問政府攞六千蚊一樣咁繁複呢?
又呢樣又果樣?又唔見其他地方報個特見又要就住就住?
老實講,請問叫「非指定常用車或車型行走有關路線」
城巴同新巴用車唔穩定,既然冇掛牌制度,每日唔同車型都有可能
而且仲要五日後先知自己個特見係咪被判特見,好有秋後算帳之嫌、好唔妥喎
[ 本帖最後由 sea1986 於 2011-10-5 10:33 編輯 ]
admin89
發表於 2011-10-5 10:35
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1-10-5 10:0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板主自己都認為該次處分有誤
何解板主你唔主動去處理今次錯誤,要當事人自己去上訴?
若果板主你認為自己推翻自己裁決有欠公允,何不邀請同板板主或代理板主處理?
萬一當事人冇留意你嘅訊息,咁會唔會白白食咗一隻死貓?
如 ...
1. 因為本人只是扣分理由含糊而令各位版友誤會,但事實上當時#8900行走967線為非特見,因此維持扣分。
2. 另一方面,上訴及審查工作為admin79及聯席版主負責。
3. 暫時並沒發現有扣錯分,只是扣分理由方面誤導各位西隧9系線定義
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1-10-5 10:2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何不你唔主動做嘢?要等人踢一踢先行動?
容許我再重申一次,#8900行走967線為非特見,因此維持扣分判決。
唯被扣分版友可向聯席版主或本人上訴,再經聯席版主審核。
superbus
發表於 2011-10-5 10:39
原帖由 admin89 於 2011-10-5 10:2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1. 為更有效定清九巴以外特見定義,由2011年10月9日星期日起,將加設九巴以外的特見定義為"非指定常用車或車型行走有關路線",
而為免版友對"指定常用車或車型"不清楚,有關之特見會先高亮顯示,由執行高亮起計5日內經版主作 ... 既然閣下做事有缺失, 自然應該由閣下自己走去補救, 而唔係當事人要求先做野
更何況佢根本冇做錯過, 錯既係板方, 點解要佢做醜人走去上訴?
[ 本帖最後由 superbus 於 2011-10-5 10:42 編輯 ]
admin89
發表於 2011-10-5 10:46
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1-10-5 10:2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何不你唔主動做嘢?要等人踢一踢先行動?
PS,做乜而家報個特見都同問政府攞六千蚊一樣咁繁複呢?
又呢樣又果樣?又唔見其他地方報個特見又要就住就住?
老實講,請問叫「非指定常用車或車型行走有關路線」
城巴同新巴用車唔穩 ...
詳情請到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646859&page=1&extra=page%3D1#pid2368180發表意見
admin89
發表於 2011-10-5 10:47
原帖由 superbus 於 2011-10-5 10:3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閣下做事有缺失, 自然應該由閣下自己走去補救, 而唔係當事人要求先做野
更何況佢根本冇做錯過, 錯既係板方, 點解要佢做醜人走去上訴?
我作最後重申,#8900行走967線為非特見,因此維持扣分判決。
唯被扣分版友可向聯席版主或本人上訴,再經聯席版主審核。
da54
發表於 2011-10-5 10:52
原帖由 admin89 於 2011-10-5 10:2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2. 閣下指出其根據消息人士告知,8900 試行 967 的正式生效日期為十月開始,可是本人收到版友指出8900已經調派往967作測試,加上版主覆核,因而裁定為非特見處理。
唔知道閣下點解會直接相信該位不知名板友,而唔作出認真調查或要求該不知名板友提供證據。
Anyway,我強烈呼籲大家唔好再係 B7 板報任何城巴、新巴、嶼巴等特見,
因為扣分與否完全係跟隨板務人員的主觀意願,而且係疑點利益歸於板主,報特見報到咁不如唔好報。
P.S. 老實講如果我係當事人我都唔上訴,可能直接離開 italk 算數啦.....
[ 本帖最後由 da54 於 2011-10-5 10:56 編輯 ]
edhong
發表於 2011-10-5 11:01
kay
發表於 2011-10-5 11:09
雖然B7我好少去
不過見到咁複雜既玩法,真係令人卻步
做得版主既,點解唔民主少少
不如等版友投票8900行9 _ _線是否特見啦(版主唔開,求其搵個版友開都得)
唔係日後又有人踩中地雷
有幾樣野想問
1.板主覆核以咩準則黎搞
2.版主以咩理據咁快收口維持判決,你依家都認左做錯野啦:D
3.如何判斷消息可信性,點解信A唔信B
如果想B7板執笠,大可以繼續維持原判
大可以等版友上訴,admin89,你知唔知咩野叫做發還重審?
edhong
發表於 2011-10-5 11:11
kay
發表於 2011-10-5 11:16
原帖由 edhong 於 2011-10-5 11:11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確實地有人報告指出8900試行967, 而且報告站友可信。
我有興趣想知D料點樣可信喎:lol
報告站友可信=資料可信:lol
又,點解你唔用admin戶口發言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