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tona 發表於 2006-2-10 02:30

原帖由 Ketsu 於 2006-2-9 23:04 發表
為搜集證證據而監聽
又話違反基本法
但唔咁做
又話會令到一d 疑犯逍遙法外
都唔知邊一面先o岩

好簡單,立即為秘密監聽立法便可以
既合乎法治精神,又能使執法機關依法地繼續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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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梁國雄成功挑戰政府秘密監聽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