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icoltd 發表於 2006-2-15 20:07

我不欲評論路線改成怎樣,但可以肯定樓主沒有做實地考察。例如 37 號部分定線只能供行人行走,
頂多違法用單車開上行人路。

nwfb1601 發表於 2006-2-16 11:38

原帖由 ccicoltd 於 2006-2-15 20:07 發表

我不欲評論路線改成怎樣,但可以肯定樓主沒有做實地考察。例如 37 號部分定線只能供行人行走,頂多違法用單車開上行人路。
我懷疑今次樓主連地圖都唔睇就定線,因為地圖都有
畫到由內告士打道轉入菲林明道係唔可以直行出軒尼
詩道。 http://img.photobucket.com/albums/v337/1601/grin.gif http://img.photobucket.com/albums/v337/1601/undecided.gif

Ketsu 發表於 2006-2-16 14:09

原帖由 nwfb1601 於 2006-2-16 11:38 發表

我懷疑今次樓主連地圖都唔睇就定線,因為地圖都有
畫到由內告士打道轉入菲林明道係唔可以直行出軒尼
詩道。 http://img.photobucket.com/albums/v337/1 ...

所以我都話過
建議一區既路線大重組
根本唔係一件簡單既事
亂咁建議則同灌水文冇分別

不過響呢個建議裡面
雖則講既同呢個topic係一樣
但由於呢個樓主係逐個point逐個建議講出原因
呢種重組建議反而易令人接受
比較一d 俾一個原因就話要大重組有理據得多

admin99 發表於 2006-2-20 19:19

網址: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66101
分板:C4
主題編號: 66101
文章編號: 502392
回文編號:#1
涉案站友:id=Wright---AVW16
違反站規:16(b)
理由:部份建議巴士路線,違反道路原則,所以實現機會極低
判決:暫停貼文權60天
備註:如有需要,請經 appeal@hkitalk.net 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由於板友(id=Wright---AVW16)已經不只一次發生實行機會之建議
所以今次重判停60天,再一次呼籲閣下在出文前
務必考慮清楚所提出建議之需要及可行性
否則本人並不排除加重罰則,什至永停
多謝合作

CK4013(id=admin99)
C4 板主

238X 發表於 2006-2-20 22:08

原帖由 admin99 於 2006-2-20 19:19 發表
網址: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66101
分板:C4
主題編號: 66101
文章編號: 502392
回文編號:#1
涉案站友:id=Wright---AVW16
違反站規:16(b)
理由:部份建議巴士路線, ...

判刑太輕,作類似所謂「建議」的人早該永久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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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南區巴士大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