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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句似抽水多 原帖由 nwfb94A 於 2012-11-28 19:4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官方通告緊係咁講啦:L
講競爭,MTR 才是共同敵人,一致槍口對外:handshake! 原帖由 Fun_FC 於 28/11/2012 20:4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講競爭,MTR 才是共同敵人,一致槍口對外:handshake!
「大型路面工程導至(致)經常塞車」呢句好明顯同某鐵有關 .. 近年既大型路面工程影響到九巴既不外乎高鐵、沙中綫、南港島綫 . 回一回樓上:好一個沐育路(笑0左)
雖則小新真係年資淺過九巴同佢大佬城巴
不過九巴都唔駛出張通告,叫聲車長「提防提防」0卦...
搏小新車長鬧咩?!
(......泡製假通告係偽造文書罪0既事情,
分分鐘14年牢飯...鬧多兩句咪好囉,搵警察麻煩做乜鬼0者?!)
PS 邊個借0左九巴何生0既生鏽刀去_______?!
(請自行填上。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事件已上報:
蘋果日報 (兩度被撼致百人死傷 「留意新巴免意外」 假通告廣傳 九巴報警)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29/18084120
明報 (「小心新巴」假通告 九巴報警)
http://news.mingpao.com/20121129/gze1.htm
東方日報 (網傳假通告 九巴報警)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1129/00176_033.html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視乎像真度,偽造企業公司的內部通告已觸犯使用虛假文書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十四年。
在網上發放不存在的事實則是濫用電腦程序,最高可判監五年。上述兩項均屬刑事罪行。 其實呢張假通告算唔算係「二次創作」?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12-11-29 07:2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事件已上報:
蘋果日報 (兩度被撼致百人死傷 「留意新巴免意外」 假通告廣傳 九巴報警)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29/18084120
明報 (「小心新巴」假通告 九巴報警)
http://news.mingpao.com/ ...
東方引述警方消息話係一名「姓蕭(譯音)女子報案」,話唔定就係假通告入面「被署名」的邵女士....
P.S. Re kiwai: 二次創作還二次創作,問題係假通告令人以為係九巴所出,咁就超越一般二次創作的原意 (例如諷刺原作)...
[ 本帖最後由 da54 於 2012-11-29 09:4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