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下指控本人調查不公 (亦非首次), 本人亦留意到調查有利害衝突之嫌。
本打算重新詳閱文章, 草擬判決後請示總板主, 再作公佈。
但既然閣下認為過程或有不公, 為免調查一再延誤,
本人建議委任總板主或副總板主直接調查。
[ 本帖最後由 admin87 於 2013-1-6 22:30 編輯 ]
回復 1# 的帖子
做事行得正企得正,根本無需板主及眾站友的合理批評的!:victory:在投訴板主前,不如看看之前為何被停板吧!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thread-692588-1-3.html
回復 4# 的帖子
不如閣下趁板主未有判決前,立即用PM,向有關板主辯解吧! 原帖由 dippy 於 2013-1-7 04:1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我明白閣下想儘量在各站友間取得平衡
而我也承認部份言論或有冒犯閣下之處, 請諒
惟就上文提到的程序問題始終沒有解決
1. 注意/警告沒有上訴機制
2. 在停版前, 雙方沒有陳詞/自辯機會 ...
首先, 在了解及回應以上情況前, 希望閣下必須明白返相關前題, hkitalk 本身是一個私人討論區,
站友可自由選擇加入, 所有站務處理程序, 我地會追求盡量公平, 但的確亦不是絕對公平, 也並非可
以用香港司法制度/其他審查制度作對比, 因為亦要考慮返判決影響程度, 討論區本身人手及處理
時間等問題...
1. 本站上訴機制是針對有較直接嚴重後果的版主判決, 即是停版判決, 而注意/警告罰則本身並不
直接影響站友貼文權, 被注意/警告站友仍然可能自由地合乎站規下發言, 包括在Z23板針對案件
提出不公之處及討論, 所以本身並沒有必要設立獨立多人處理之上訴機制, 除左特別情況下, 由
站長要求/同意下, 總版主再處理, 但這亦非一定之程序
2. 討論區亦不同香港法制及警方一般調查情況, 因為在討論區所有內容本身基本上已清楚透過
文字/圖像客觀地表達於討論版面上, 大部分情況本身已經是清楚而無需要再詢問調查, 當然版
主有不清楚時可以主動要求向站友作出調查/詢問, 但這亦不是必需程序, 如果每次判決都要調查
及給予陳詞/自辯時間, 每一個判決都會需要3日或以上時間, 本身在處理版務上, 並不可行
直言, 在本討論區而言, 站務執行的確是會涉及站務人員的個人意見及決定, 亦非所有判決都有
上訴及重審機制, 就是次"注意"而言, 考慮其程度及影響, 本人亦不打算介入相關判決之處理,
亦希望站友尊重站務人員之判決.
admin26
總版主
[ 本帖最後由 admin26 於 2013-1-7 21:11 編輯 ] 原帖由 dippy 於 2013-1-9 19:3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這就是結局?
...
唔洗要整板務處分陪審團吧?:L deleted
[ 本帖最後由 dongfeng 於 2013-1-10 11: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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