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暫停站友lrt505之貼文權。
標題:建議16M/216M合併並改為油塘—麗港城/觀塘站(循環線)
標題號:777741
分板:F1
違規站友:lrt505
回應編號:#1
違反站規:16
理由︰
多位站友已於回文指出建議並不可行 (見#2, 4, 6, 7, 8), 實現機會偏低, 有理由相信為開玩笑式建議, 違反站規第16b條。
站規第52條指出, 判罰時會考慮違規行為之嚴重性、違規行為之動機、頻率。本人認為情況嚴重, 有必要重判, 理由如下︰
1. 站友lrt505已非首次發生沒建設性文章, 致使討論氣氛變差。
2. 該站友五月初已因同樣原因, 被B2板板主暫停貼文權14天, 亦於四月尾多次於B3板生事, 有理由相信為故意違規, 挑戰站方底線。
3. 該站友短短一個月內於不同分板已收到最少一次注意、停板一次, 違規頻率極高。
現暫停貼文權30天。
如站友對判決有異議,
請依站規第 54 條及「上訴委員會附例」規定上訴。
此致
hkitalk 各站友及站務人員
F1板主
admin87
(Ref: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 ... 7741&extra=page%3D1)
[ 本帖最後由 admin87 於 2013-5-22 22: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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