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 發表於 2006-3-22 10:17

原帖由 penha403 於 2006-3-21 20:49 發表
依我當時所見, 拿相機的人是坐在坐位上拍照, 我又不覺得妨礙任何人工作.
如果拍攝的人為記者, 不知道閣下有什麼見解?

如果係咁,在香港影突發新聞相的突發組記者,
都會可能因為咁而被判刑 ,
但事實上又少之有少喎 ......

但相反突發組記者影唔到突發新聞相,
就經常因為咁而被公司"判死刑" (炒) !!!

如果拍攝的人為記者, 都係為左生計唔想比人炒0者!
加上若果旁觀者並無相關資格(如急救牌,醫生牌等),
最好就唔好插手, 免得幫倒忙, 令傷病者的情況更惡劣,
甚至死亡。

若果拍照作為紀錄並非缺德的行為 ,
有時還可能幫助到案件的審訊。
但若果無相關資格,
還要逞英雄插手,幫倒忙, 令傷病者失救死亡,
這不是比拍照更缺德嗎 ?

[ 本帖最後由 sg 於 2006-3-22 10:23 編輯 ]

cx838 發表於 2006-3-22 11:46

總之此事本人希望告一個段落,是否有錯,筆者不願再作評論,
以免罵戰的發生。只希望各位在拍攝時,需要尊重別人的私隠。
而拍攝者,當時是站在座位的那個位置,向著傷者拍攝,就算在
鐵路範圍內,拍攝也而事先申請。如此不尊重別人的私隠的話,
如果發生在本人身上,已經報警處理。希望有關人仕自重。
只可以對現今的年青人的行動感到悲哀。如果當時人覺得沒有錯
,下次再犯的話,當真被人當場捉到,那便後果自負。突發記者
,在大事件發生前,警方未到現場,還有機會不合法地拍攝,而
當警務人員在的話,還可以嗎?大家可以細想事件的問題所在。
以當天的情況,小弟貼上此文,已經預料到有很多人會為支持一
些特別人仕,而受到這種的回覆。正所謂清者自清,如果真的沒
有錯的話,可以隨時登錄在任何一個網頁上,並告知大家網址,
讓其他人評理。對此次事件,以後也不會再作評論,只可以說,
人的本質變了,怎也改不了。

johnkwok 發表於 2006-3-22 16:46

原帖由 cx838 於 2006-3-22 11:46 發表
總之此事本人希望告一個段落,是否有錯,筆者不願再作評論,
以免罵戰的發生。只希望各位在拍攝時,需要尊重別人的私隠。
而拍攝者,當時是站在座位的那個位置,向著傷者拍攝,就算在
鐵路範圍內,拍攝也 ...


俾你報警又如何?拆佢底片?你有咩資格?

香港地,影左你相,個相底/版權係響影人個度架。咪傻啦…

不過,你可以響度講:響呢個時候,唔幫手之餘仲影人相,未免無品……咁就講得通

仲有,響鐵路範圍影相,執法權唔係響你度。請留意

hk_ayu 發表於 2006-3-22 19:32

原帖由 cx838 於 2006-3-22 11:46 發表
就算在鐵路範圍內,拍攝也而事先申請


大陸可能係

但香港係任影唔嬲


對於該名拍照人士,
我只會以缺德形容,
但毋須搞到好似文革批鬥咁,
仲要將一個年青人的行為引申為所有年青人有欠公道,
我相信在街上隨手都可以找到缺德的中年人

而且話有人要支持甚麽特別人士,
未免太過陰謀論了


P.S.閣下的文章真係睇死人

AP10 發表於 2006-3-22 23:52

原帖由 penha403 於 2006-3-21 22:42 發表
那裏是禁區?
Ktt是禁區?
羅湖站是禁區?
請cx838說明?

還有,本人不是拍照的人, 只是一名乘客.
請cx838留意
羅湖站的確係禁區

AP10 發表於 2006-3-22 23:55

我想問下樓主,你可以點幫個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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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一些鐵路上缺得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