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9143 發表於 2006-5-14 00:47

一個聖經問題

今日我突然諗起一個有關於神既問題...(唔知算唔算去到宗教哲學層面)
但我必須強調,
呢個題目本身並唔係討論聖經或其他宗教是否可信...
而係純粹一個關於聖經既論題...

首先...
由十誡入面,
我地應該清楚知道,
有一條為不可拜偶像...

就係話...
根據聖經入面所提及既,
神係全能,
佢能夠使用各種方法去將佢既意旨帶俾人類...
同一時間地..魔鬼亦能夠使用各種方法去迷惑人心...

咁我晌度我會問一個問題:

假設我去參與一個基督教/天主教以外既宗教儀式,
晌呢度黎講,
係包括拜呢一個行為...
咁樣晌基督教角度黎講,
拜偶像就成為一個不爭既事實,
但係同一時間地...
假設一個人既心態係出於,
晌形式上黎講,
佢係拜偶像,
但晌心態上黎講,
佢仍然相信神能夠運用一個能力,
去透過呢個方式去將神既意旨話俾佢知...

咁晌宗教層面上,
請問兩者有冇詆觸?
以致更甚者,
佢晌神既眼中,
又算唔算係拜偶像?

歡迎討論

238X 發表於 2006-5-14 01:00

咁講喇:
十誡係神俾既,但點去解讀呢十誡就係人既事。
我覺得你既定義唔一定要同教會既定義一樣。

既然信得教,就應該相信神明白你既行為思想。

9515 發表於 2006-5-15 02:17

原帖由 KY9143 於 2006-5-14 00:47 發表
假設我去參與一個基督教/天主教以外既宗教儀式,
晌呢度黎講,
係包括拜呢一個行為...
咁樣晌基督教角度黎講,
拜偶像就成為一個不爭既事實,
但係同一時間地...
假設一個人既心態係出於,
晌形式上黎講,
佢係拜偶像,
但晌心態上黎講,
佢仍然相信神能夠運用一個能力,
去透過呢個方式去將神既意旨話俾佢知...

咁晌宗教層面上,
請問兩者有冇詆觸?
以致更甚者,
佢晌神既眼中,
又算唔算係拜偶像?


其實神睇我地背後o既心,多於睇我地o既行為。

點先算拜偶像呢?
其實拜偶像就係講緊人個心投入左o係某D偶像,
信其他神o既能力。
如果你話個心依然係信神o既能力,
咁樣唔見得係有問題。

雖然咁樣,我話個心係無問題。
就以拜祖先為例,如果我地燒香、燒衣紙、設食物/物品
咁樣好易引起人地誤會而使到人地落入拜偶像的罪。

原則就係會唔會絆倒人。

保羅講過食祭過偶像o既食物係冇問題,
但係如果有人睇見我地食祭過o既食物就跟著食,
因而良心覺得污穢,咁樣就等於絆倒人。

保羅說︰「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13)

唔知可唔可以解答倒呢?

9515 發表於 2006-5-15 02:26

原帖由 238X 於 2006-5-14 01:00 發表
咁講喇:
十誡係神俾既,但點去解讀呢十誡就係人既事。
我覺得你既定義唔一定要同教會既定義一樣。

既然信得教,就應該相信神明白你既行為思想。

我唔認同咁講法。
咁樣其實係憑私意去解說聖經。

我地睇聖經應有o既態度就係開放、同埋熱切咁追求。

其實應該係尋求多D意見,查考多D。
而唔係自以為是,唔駛聽人講。

KY9143 發表於 2006-5-15 12:51

原帖由 9515 於 2006-5-15 02:17 發表


雖然咁樣,我話個心係無問題。
就以拜祖先為例,如果我地燒香、燒衣紙、設食物/物品
咁樣好易引起人地誤會而使到人地落入拜偶像的罪。

原則就係會唔會絆倒人。

保羅講過食祭過偶像o既食物係冇問題,
但係如果有人睇見我地食祭過o既食物就跟著食,
因而良心覺得污穢,咁樣就等於絆倒人。



成篇回文我大致上明白:)

唔明既其實係我quote左既呢一段...
你意思係話即使令人誤會,
但最終都係依呢一個人既心為依歸,
做一個大前提,
而神都係會用呢個大前提做一個界線?

shm 發表於 2006-5-15 23:33

原帖由 KY9143 於 2006-5-15 12:51 發表


成篇回文我大致上明白:)

唔明既其實係我quote左既呢一段...
你意思係話即使令人誤會,
但最終都係依呢一個人既心為依歸,
做一個大前提,
而神都係會用呢個大前提做一個界線?
不如咁講,你去參與一個基督教/天主教以外既宗教儀式,
而當中沒有任何認識你的人,
你的行為或許不能完全反映你的心態(完全相信神),
大前提都只係你的心點諗,
但若果當中有人認識你,
而你的行為使他犯罪,那就關係到兩個人的事,
大前提都不再是你個心,
而是另一個人犯罪,
你的心態純正但使別人誤會,
加起上來都係變成有人犯罪,
所以保羅愛弟兄的緣故,不去令人犯罪的事。
心態出於更全面,不只單看自己有冇犯罪咁簡單。

238X 發表於 2006-5-15 23:36

原帖由 9515 於 2006-5-15 02:26 發表

我唔認同咁講法。
咁樣其實係憑私意去解說聖經。

我地睇聖經應有o既態度就係開放、同埋熱切咁追求。

其實應該係尋求多D意見,查考多D。
而唔係自以為是,唔駛聽人講。

唔可以唔聽,但亦唔可以全聽... 始終大家都係人。

當然,我唔係基督徒,某程度上我亦唔應該講太多。

KZ2356 發表於 2006-5-15 23:58

KY9143 發表於 2006-5-16 00:59

原帖由 shm 於 2006-5-15 23:33 發表

不如咁講,你去參與一個基督教/天主教以外既宗教儀式,
而當中沒有任何認識你的人,
你的行為或許不能完全反映你的心態(完全相信神),
大前提都只係你的心點諗,
但若果當中有人認識你,
而你的行為使他犯 ...

咁我諗我要再去為我既假設提供多少少既資料...
就係其他人並非因為我而犯罪...

因為...本身佢地已經係拜偶像...

鄭笑 發表於 2006-5-16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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