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278
發表於 2016-4-27 16:21
ricky619 發表於 2016-4-27 15:09
如果說「加站可以方便輪椅...」還可以,
說「加站主要是方便輪椅...」即係又把自己作出來的原因加落去,
這只是本人推斷51加站的原因。但實際原因可能要問當區區議員或查番有沒有相關討論文件。
YY487
發表於 2016-4-27 17:45
lsc04d11
發表於 2016-4-27 20:36
eric278 發表於 2016-4-27 14:21
用得低地台車,就要考慮巴士站能否比到輪椅人士使用,無論多與少。
雖然我認同少輪椅客,唔代表可以抹殺佢地搭車既權利。
但你講呢句我就好難認同。再加「加站的主要原因」
我又可唔可以話,九巴個APP搞得落車提示功能,就要考慮埋個手機夠唔夠電,唔夠電就唔俾佢Work……
就算你o個句成立,宜家係開多左個站可以俾輪椅人士用,冇解決到個站(大河道北)仍然係俾唔到輪椅人士用,要做既應該係路政署,唔係九巴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