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y 發表於 2016-5-2 17:03

不如叫九巴裝返座位啦

如果唔係入左百幾部
呢批超級水塘最岩行既線係 B1,載水貨岩晒

kl9327 發表於 2016-5-2 19:34

szeto993 發表於 2016-5-2 15:11
到時被人公審果個唔係巴士公司而係你,或者你可以以身試法

請問唔讓座犯左咩法?

szeto993 發表於 2016-5-2 21:00

kl9327 發表於 2016-5-2 19:34
請問唔讓座犯左咩法?

如果睇唔明借代可以出聲

matchnacu 發表於 2016-5-2 21:15

其實我最睇唔過眼係班網路判官,如果無咁多公審,都唔會有咁多問題。讓座呢樣野係發自內心,就算有無關愛座,在自己能力以內都可以選座,同巴士車型,座位無太大關係。

究竟係為反九而反九定係其他原因,真係只有樓主自己心照

AH_HIN 發表於 2016-5-2 21:45

你想成為網絡紅人咪唔好讓囉

3ASV174 發表於 2016-5-2 22:12

真係唔想讓座,我會選擇坐上層,
我相信你o係上層唔讓座,無人會怪你。
(雖然我真係見過網上公審上層客唔讓座,不過呢o的傻人間唔中都見,上得上層已經係一個 signal 表示佢企得,人地唔讓你都毋需枉作小人)

不過我覺得當一部低地台車,仲要 12.8m,
居然低地台區拆凳拆到關愛座要上一級,係離晒大譜,根本亳不合理,唔該九巴唔好再宣傳低地台巴士可以照顧唔同乘客 (i.e 長者 / 孕婦 / 非健行者)需要,
根本就係上到輪椅算數,完全無理過有需要但唔係坐輪椅既乘客要行晒成部巴士上級先有位坐呢件事。

拆晒o的凳叫人讓座,
真係好噁心。

bjbus 發表於 2016-5-3 02:58

ctb8100 發表於 2016-5-3 11:28

matchnacu 發表於 2016-5-2 21:15
其實我最睇唔過眼係班網路判官,如果無咁多公審,都唔會有咁多問題。讓座呢樣野係發自內心,就算有無關愛座 ...

所以,我是贊成引入網絡實名制,可以減少網絡欺凌和人人扮判官的現象,同時又可減少網上騙案。

回正題:既然巴士已是12.8米,座位和企位都有增加,就無需要再加什麼"水庫"位,倒不如加車加班還更實際。

wawawa 發表於 2016-5-3 16:00

E21A 發表於 2016-5-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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