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ute_99 發表於 2006-5-22 18:13

[新聞]地鐵指票價機制不應計物業收益

商台即時新聞:

地鐵指票價機制不應計物業收益

有議員話, 兩鐵可加可減票價機制應加入物業收益的因素。

我個人完全唔同意, 因為每種服務都應該最少以平行收益為目的,
不能夠話用物業收益來補貼車務收益, 或者以車務收益去補貼物業
收益的。

舉例現今地鐵車務收入不敷支, 如果用物業收益去補貼的話, 即係要
將樓價買貴一點, 或者管理費收多一點, 以為持等同收益。若以這做
法, 即係變相要俾管理費的人去倒貼搭車乘客, 一來對他們不公平,
二來對其他私營交通機構亦有欠公平。

若果物業收益減少, 樓價下滑, 或者物業管理費用上升, 咁樣係咪
又要大幅調升車資呢? 對乘客又是否公平呢?

我對呢位議員所提的建議感到無奈, 真的很想知係邊位講的。


(利益申報: 本人只持有一手地鐵股票, 而亦非地鐵管理物業的住客 :))

053h4 發表於 2006-5-22 19:54

yankids 發表於 2006-5-22 21:12

ahbong 發表於 2006-5-22 21:22

原帖由 Route_99 於 2006-5-22 18:13 發表
舉例現今地鐵車務收入不敷支, 如果用物業收益去補貼的話, 即係要
將樓價買貴一點, 或者管理費收多一點, 以為持等同收益。若以這做
法, 即係變相要俾管理費的人去倒貼搭車乘客, 一來對他們不公平,
二來對其他私營交通機構亦有欠公平。

不以其他收入補貼營運開支的話
最終只有地鐵賺晒所有乘客同業主(亦即是全香港人)的錢
所有香港人都成為地鐵的奴隸

經常有人指地鐵要平衡股東同乘客的利益
而家又有人話要平衡業主同乘客的利益
我想問
地鐵的乘客本身不就是地鐵的股東/上蓋物業的業主嗎?
而地鐵上蓋物業之所以人流如此暢旺
租金可以如此貴
根本就係因為地鐵所帶來的龐大乘客人流
兩者之間的利害關係千絲萬縷\r
所以我完全不認為用物業收益去保貼車務收益
對任何一方有什麼不公平之處

mmlcs36 發表於 2006-5-22 22:23

gsrc0525 發表於 2006-5-22 22:35

原帖由 ahbong 於 2006-5-22 21:22 發表


不以其他收入補貼營運開支的話
最終只有地鐵賺晒所有乘客同業主(亦即是全香港人)的錢
所有香港人都成為地鐵的奴隸

經常有人指地鐵要平衡股東同乘客的利益
而家又有人話要平衡業主同乘客的利益
我想問
地鐵的乘客本身不就是地鐵的股東/上蓋物業的業主嗎?
而地鐵上蓋物業之所以人流如此暢旺
租金可以如此貴
根本就係因為地鐵所帶來的龐大乘客人流
兩者之間的利害關係千絲萬縷\r
所以我完全不認為用物業收益去保貼車務收益
對任何一方有什麼不公平之處

對。
地鐵的業務範圍是「地產及鐵路」,
同時要兼顧物業管理及鐵路項目,
而現時的鐵路項目是虧損的,
84.5億的盈利全是由旗下物業所收入的。

地鐵旗下有很多主要物業,
包括德福花園+德福廣場﹑盈翠半島+青衣城﹑杏花村+杏花新城﹑連理街+蔚藍灣畔﹑新葵芳花園等,
如果為了物業管理的收入來攤分一部分為鐵路項目,
這樣難免會把旗下物業的商鋪租金﹑住宅租金以及管理費的費用增加,
而在地鐵旗下的屋村中也有不少為供樓中的人士,
每月要把收入的35-45%(甚至更多)還給銀行,
如果增加管理費的話難免會令家庭財政狀況百上加斤甚至入不敷支的情況出現。

註:本言論並不是抨擊以上所述的公司,而且對以上的引文來發表意見。

cruisesnet 發表於 2006-5-22 22:44

原帖由 Route_99 於 2006-5-22 18:13 發表
商台即時新聞:

地鐵指票價機制不應計物業收益

有議員話, 兩鐵可弁嚏C

我個人完全唔同意, 因為每種服務都應該最少以平行收益為目的,
不能夠話用物業收益來補貼車務收益, 或者以車務收益去補貼物業
收益 ...

可以,但係第日地鐵新線既地產項目就要由政府公開拍賣,.
吾比地鐵自動擁有

p.s.邊個著數d地鐵自己唸下lor

ahbong 發表於 2006-5-22 23:03

原帖由 gsrc0525 於 2006-5-22 22:35 發表

地鐵旗下有很多主要物業,
包括德福花園+德福廣場﹑盈翠半島+青衣城﹑杏花村+杏花新城﹑連理街+蔚藍灣畔﹑新葵芳花園等,
如果為了物業管理的收入來攤分一部分為鐵路項目,
這樣難免會把旗下物業的商鋪租金﹑住宅租金以及管理費的費用增加,
而在地鐵旗下的屋村中也有不少為供樓中的人士,
每月要把收入的35-45%(甚至更多)還給銀行,
如果增加管理費的話難免會令家庭財政狀況百上加斤甚至入不敷支的情況出現。

商舖的租金、樓盤的售價
全由市場主導
並非地鐵要加就可以加
我不明白為何要用物業收益補貼鐵路
就等於非要加管理費、樓價不可

況且去年地產收益達 84.5 億
車務只有 0.5 億的虧損
還不到地鐵公司利潤的 0.6%
在未有加租、加管理費的情況下
要地鐵拿區區 0.5 億去補貼鐵路營運
我才不覺得是甚麼大恩大德
地鐵畢竟也是一間「公共事業」機構

其實地鐵公司大可以成立一個基金
將若干比例的地產收入撥入去
以減輕車費上升的壓力

[ 本帖最後由 ahbong 於 2006-5-22 23:07 編輯 ]

053h4 發表於 2006-5-22 23:39

PB602 發表於 2006-5-23 00:25

我會同意利用鐵路物業收入來支持鐵路建設,卻不支持補貼鐵路的日常營運。

別忘記物業賣完就沒有了,如果鐵路連日常的營運(不計折舊等資本開支)都入不
敷支,而物業又賣光時,我們是否要不時撥出政府土地給鐵路公司起樓賺錢,才
能支持目前車費?

至於用管理費收入補貼地鐵車費就更無稽,難道因為我住地鐵上蓋德福花園,所
以要負起補鐵乘客的責任?如果德福要用管理費補貼車費,那為什麼對面的淘大
卻不用?

長遠而言鐵路營運在排除初始建設的資本開支後,應該要達至自負盈虧才算財政
健康。否則只是變相支持地鐵以補貼車費為理由,向政府索取更多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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