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tarolo
發表於 2016-12-5 10:10
本帖最後由 kitarolo 於 2016-12-5 10:11 編輯
GA6072 發表於 2016-12-5 02:47
唔係真係當左巴士公司係
特權機構,要政府專登為一間
公司出錢,洗成一個去做野只係
為左方便佢做幾蚊生意
第一:我#8回覆真的有建議擴闊路面?
第二:「專營權」雖然唔一定
等於「特權」但如果有得揀嘅話,
巴士公司相信好樂意、放棄逾半數
目前仍有用車限制嘅線,但小巴唔接/
食唔晒/上唔到輪椅咋……對巴士公司
嚟講幾蚊就算全屬利潤都唔係大數目
成日講到幾蚊就要求多多,唔該分庄閒。
仲有整個「掩咀笑」icon
就想屈我唔啱? 利申:已按檢舉。
bjbus
發表於 2016-12-5 17:01
GR1473
發表於 2016-12-5 17:34
GA6072
發表於 2016-12-5 19:45
kitarolo 發表於 2016-12-5 10:10
第一:我#8回覆真的有建議擴闊路面?
第二:「專營權」雖然唔一定
第一
本來一程過亦變咗等車兩次,真係等
路政署擴闊凌雲寺一段更實際。
第二
「專營權」=/=「特權」
入得紙投標,條款入面本身就有辣有唔辣
巴士公司係一定要諗點樣係有用車限制嘅路面做到專營權條款既要求
而唔係為左單一營運商既營運便利而去要求改變路面去解除用車限制
呢個至係庄閒
第三
根本就認同緊你D POINT
好似
53/276因為一旦擴闊屏夏路
就一定涉及民居地段
加兩個;P 就以為屈緊你
有無咁玻璃心
;P ;P ;P
dogdog002
發表於 2016-12-5 20:02
GW4866 發表於 2016-12-5 03:46
原來10.6米短車載到12X人(直梯既載客量)既
計返直梯載客量係對比11.3米車囉
直梯車得53+27,
ATS係51+27
ATR係59+33
企位唔行入去咪一樣
所以你話呢
好似299X用細車好地地
轉用用直梯載客量無咩分別
結果難為左師傅:@
咪放長雙眼睇下幾時出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