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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玉歡發現安全帶法例疑似寫錯 只適用於20260125後出牌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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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錯,不禁止係合法,但宜家374F字眼上佢係已經一刀切禁止咗
因為佢最劈頭嘅寫法係︰「除非你按第10條獲署長豁免,任何乘客都唔可以坐喺座位上」,呢刻已經閂哂所有「未獲豁免乘客可以坐喺位」嘅合法性
然後包底一句「但如果座位上有安全帶而你又扣咗,就可以唔受呢條條文限制」,用呢個去作為你係合法地坐喺座位上法律依據
如果冇帶都可以坐,佢大可以如你所引述嘅條文補返所有位都冇裝安全帶呢個情景
當然,如今都唔知仲有冇小巴係冇帶。如果冇,呢個討論如今已淪為學術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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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26-1-30 10:50 編輯
GA6749 發表於 2026-1-30 10:33
冇錯,不禁止係合法,但宜家374F字眼上佢係已經一刀切禁止咗
因為佢最劈頭嘅寫法係︰「除非你按第10條獲 ...
老爺車出廠時無就係無。
要留意有另一條法例,容許小童三個當兩個計。
而戴安全帶嘅法例原意係個個都要戴。
佢直接寫若座椅無安裝就唔駛戴,就會出現一個漏洞,就係載小童嘅情況。
某D私家車如VW UP, Honda Mobilio, Honda Freed,有排闊位實際上得兩條帶,部分校巴亦設特闊單人位
咁載三個小朋友就既唔超載亦告唔入無戴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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