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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論壇 (B) Bus 巴士討論區 巴士攝影作品貼圖區 (B3) 三隻小鬼 ‧ 277X ~~
開啟左側

三隻小鬼 ‧ 277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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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35 發表於 2009-4-25 01:1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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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判決

敬啟者:

站友 2304 向本人投訴六名站友對其回應 #6 作出的評分。

經查閱後,本人認為 2304 在 #4、#6 的言論確實容易引發誤會,
評分有一定理據;但其中一名評分站友 JT4686 在 #22 稱樓主是
自己死黨;而同樣有參與評分的樓主則公開要求站友 2304 道歉,
及後因有關站友未有回應而聲稱將向平機會投訴。

本人雖理解樓主的處境,但實在不能排除有其他人仕有意把事件鬧大,
以阻嚇意見不合的站友。若不對該等人仕進行懲治,
恐助長部份有友儕勢力而又別有用心的人士在本站搞事。
因此,本人判以下人仕評分違規如下:

JF9006 →
理由過於簡短,違反評分附例第 7 條,
扣 5 分是嚴重超標,抵銷 3 分,需接受「注意」一次。

樂仔〞 →
有關站友在本人查問下力證站友 2304 本身亦有行動不便之情況,
自己於評分理由所言屬實。問題是:
1. 有關言論屬於對貼文者健康狀況進行人身攻擊,
違反站規 34 條 b 項及評分附例第 8 條。
2. 對方貼文回應尚可自行更改,評分則不可自己更改。
由於有關議題極容易引發爭議,既然站友認為貼文者的行為不當,
以同樣理由並作出評分,肯定更加不當,屬於違反評分附例第 9 條。
現判抵銷其全部評分,並需接受「警告」一次。

kmb71k →
該站友之評分理由與站友「樂仔〞」之理由相類。
根據站友「樂仔〞」提供的資料,
此評分應同樣含有就貼文者健康狀況進行攻擊之成份,
加上有關站友言辭態度亦欠佳,
本人現判其評分同樣屬違反站規 34 條及評分附例第 8、9 條,
抵銷其全部評分,同樣需接受「警告」一次。

JT4686 →
雖然評分理由本身合理,但由回應 #21、#22 可知,
此人屬於為樓主出頭而評分,評分行為即涉私人恩怨,
違反站規 40 條及評分附例第 8 條,
需抵銷評分及接受「警告」一次。


樓主及站友 GN4157 之評分則判不違規,不予抵銷。


本人謹此呼籲:
遇到任何貼文上的態度問題,請先報告板主跟進。
任何公開要求道歉、公開表示將向有關當局投訴、
以至對文章評分等行為皆是不恰當的,
而且只會令事件越來越不可收拾。請各站友三思。

各站友在本主題的貼文問題,本人已轉交 B3 板主跟進。
根據本站使用條款第 3 項及站規第 42、57、58 條,
本站並不會對站友在本站的言論負任何法律責任。

但亦希望樓主暫緩任何不必要的法律行動,
等待有關板主對文章作出判決。

警告通告刊於: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383877


評分管理專員示
2500 發表於 2009-4-25 09:4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dmin35 於 25/4/2009 01:10 發表
本人謹此呼籲:hkitalk.net6 V3 ^: D* m* A
遇到任何貼文上的態度問題,請先報告板主跟進。
任何公開要求道歉、公開表示將向有關當局投訴、
以至對文章評分等行為皆是不恰當的,
而且只會令事件越來越不可收拾。請各站友三思。
italk.net2 s$ X: @, x: W  {8 ^; D
各站友在本主題的貼文問題,本人已轉交 B3 板主跟進。8 L4 T& b- X& F8 f
根據本站使用條款第 3 項及站規第 42、57、58 條,( F+ Y* I4 R3 ]7 b
本站並不會對站友在本站的言論負任何法律責任。
1 n$ H# w2 @, D7 J1 G8 a# _, {+ F" k
但亦希望樓主暫緩任何不必要的法律行動,- w$ k* h8 h/ l2 D3 \. ~
等待有關板主對文章作出判決。


按以上發生既情況,嚴肅地問幾個問題
1)公開表示將向有關當局投訴有乜問題?
2)板主/站方日後(非今次事件)會如何協助投訴人?
3)點解要求樓主暫緩任何不必要的法律行動?
最後,本人十分關注有關文章既判決

[ 本帖最後由 2500 於 2009-4-25 09:43 編輯 ]
 樓主| HL1928 發表於 2009-4-25 10:0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dmin35 於 2009-4-25 01:10 發表
敬啟者:

站友 2304 向本人投訴六名站友對其回應 #6 作出的評分。

經查閱後,本人認為 2304 在 #4、#6 的言論確實容易引發誤會,
評分有一定理據;但其中一名評分站友 JT4686 在 #22 稱樓主是
自己死黨;而同樣有參與評分的 ...


我給此文章最後限期為 29/04/2009 , 假若沒有任何合理之道歉 , 本人會在 30/04/2009 與平機會聯絡相討有關細節及起訴該版友

[ 本帖最後由 HL1928 於 2009-4-25 11:37 編輯 ]
不宜 ! 尚德臭道士出沒注意 !
admin22 發表於 2009-4-25 15:3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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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友的言論與本站無關,板主只能從站規上懲罰有關站友
至於有關站友是否觸犯歧視條例,不是本人能力所控制的範圍

然而,站友id=2304確有人身攻擊之嫌,理應道歉或收回有關言論
站務文章
2304 發表於 2009-4-25 16:4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人在此向受影響之版友作出道歉
並收回所有有關言論
JF9006 發表於 2009-4-25 17:2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dmin35 於 2009-4-25 01:10 發表
敬啟者:

站友 2304 向本人投訴六名站友對其回應 #6 作出的評分。

經查閱後,本人認為 2304 在 #4、#6 的言論確實容易引發誤會,
評分有一定理據;但其中一名評分站友 JT4686 在 #22 稱樓主是
自己死黨;而同樣有參與評分的 ...


疑 問 一 個 ..

文章評分附例 7.
必須填寫評分理由。評分數目越大,理由應該越充分和詳盡。在執行本條時,專員有權根據站規第 38 及 39 條為個別評分個案調整審閱標準。




咁 以 上 兩 個 版 友 叫 唔 叫 理 由 過 於 簡 短 ?

[ 本帖最後由 JF9006 於 2009-4-25 17:25 編輯 ]
 樓主| HL1928 發表於 2009-4-25 17:24 | 顯示全部樓層

                                    Advertisement



由於有關版友已就事件作出致歉 , 雖然事件亦算嚴重 , 但本人亦與友人及朋友相討後 , 決定不會追究版友 2304
但本人希望在此事件大家可留意及注意自己言論 , 及在此提醒你說的每一句說話
亦需負上責任 , 希望大家在討論同時 , 以和諧方式作出討論及希望在此討論區不會再有同類事件發生

[ 本帖最後由 HL1928 於 2009-4-25 17:27 編輯 ]
不宜 ! 尚德臭道士出沒注意 !
kay 發表於 2009-4-25 17:3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JF9006 於 2009-4-25 17:21 發表


疑 問 一 個 ..





咁 以 上 兩 個 版 友 叫 唔 叫 理 由 過 於 簡 短 ?

閣下大可以pm admin35查詢
同埋評分制係對正分鬆手過負分
宇宙只會讚許正確分析的人
kay 發表於 2009-4-25 17: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L1928 於 2009-4-25 17:24 發表
由於有關版友已就事件作出致歉 , 雖然事件亦算嚴重 , 但本人亦與友人及朋友相討後 , 決定不會追究版友 2304
但本人希望在此事件大家可留意及注意自己言論 , 及在此提醒你說的每一句說話
亦需負上責任 , 希望大家在 ...

不過呢d單係純粹語言上既誤會,我覺得係返italk呢度解決好d
如果有咩事去搵平機會,我怕手尾仲長
無謂為左d少事而去搞到咁大,最後傷大家和氣和精神
搵版主幫手做野我覺得係一個最好既做法
宇宙只會讚許正確分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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