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新聞]
大埔公路巴士翻車案 車長認誤殺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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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車長係唔係本身已經停過牌?我記得係停過一次牌先可以判停終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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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吳宗錡 於 2020-7-7 18:06 編輯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係唔係一定同「誤殺」同時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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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N1 發表於 2020-7-7 16:47
係誤殺
我認為個車長根本係明知會出意外都要特登危險駕駛,律政司告渠謀殺都不為過。
宜家就算係誤殺,個法官都應該判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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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hss 發表於 2020-7-7 17:05
我想講前日已經見到有塊板,上面寫住X9991 取消~
其實之前已肯定會取消,所以案件結束之前已寫取消係相當之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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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錡 發表於 2020-7-7 18:00
我認為個車長根本係明知會出意外都要特登危險駕駛,律政司告渠謀殺都不為過。
宜家就算係誤殺,個法官都 ...
你做法官死得,不得假釋美國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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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車長之前曾經揸46X時高速掟彎炒車,被判不小心駕駛而罰款兼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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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745 發表於 2020-7-7 18:13
當年03 個貨櫃車司機 都係幾年咋嘛
坐咗唔夠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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