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新聞]
AVBWU323 (ST8086) 在葵涌道涉及致命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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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HR1377 於 2022-6-29 08:44 編輯
肇事九巴司機以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拘捕
問題係九巴當時就算有乘客挑釁司機,是否應該駛入路肩或巴士站才停車,並非直接喺中線停車?
要睇返巴士車廂內閉路電視才知道當時情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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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乘客問題? 又上錯車 點解唔上公路或者葵涌交匯處被飛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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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1377 發表於 2022-6-29 06:52
肇事九巴司機以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拘捕
問題係九巴當時就算有乘客挑釁司機,是否應該駛入路肩或巴 ...
如果個乘客吵到司機專注唔到揸車嘅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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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真係乘客打擾司機駕駛﹐乘客都唔係無責任的。
只不過﹐罰到最盡只係第2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與今次的罰責不成正比。
問題只係警方夠唔夠料做野。
自行google 香港法例230A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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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報道:
據了解,涉事巴士為九巴30X線,行駛期間有一名乘客多次查詢巴士路線,巴士司機慢車回答。事發時巴士司機停車回答乘客問題,尾隨的中型貨車亦都停下,但輕型貨車懷疑收掣不及撞向中型貨車,終三車相撞。
我懷疑果位乘客係巴迷,問線到撞車兼犯誤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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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係壞車、司機暈低或者乘客襲擊司機等等,否則點都唔應該停係中線。明明駛前少少已經到分岔路有影線可以比較安全停車,有咩咁緊要一定要係分岔路前面中線停車呢?
要劈車就唔該安全地劈,違反交通規則呢點唔可能賴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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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GW5878 於 2022-6-29 12:26 編輯
姑勿論巴士停車原因係咪合理, 中間果架都收得切,
睇其他車cam片見後車似乎只掛住切線而睇漏左前面環境, 似乎最大責任係後車喎
要九巴食老危, 應該有得打甩, 但就算打甩刑責都可以準備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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