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3ASV421_KS7716 於 2024-3-19 21:0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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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沙田圍一帶的主要規劃用途為住宅區。以沙田圍路為界,南面主要是公共屋邨,包括沙角、博康及乙明 3 個屋邨,而北面近圓洲角一帶則是私人住宅區域。不過,原來在早期規劃中,沙角邨與沙田圍私人發展用地的位置是對調的,即現時沙角邨的地段是用作興建私人住宅,而現時私樓地段是原來公共屋邨的用地。更有趣的是,政府內部曾經對兩區的公共設施資源分配提出質疑,擔心分配不均會帶來嚴重的社會後果。
1973 年 2 月,政府內部開始傳閱沙田第 5D 區的詳細藍圖 (layout plan) LST/61,即現時沙角邨的地段。從藍圖中可見,第 5D 區內主要為 R1 的高密度住宅分區,與現時的 R(A) 分區類近。區內南面設有商住混合的分區 (C/R),即低層為商業用途,上方則爲高密度住宅。至於政府所提供的公共設施,則有兩塊小型街市用地、兩所小學、兩所中學、以及消防局和警署。在區內的中心有一塊頗為大型的休憩用地 (O, Open Space),圍繞區界四邊則有美化市容的種植地帶 (A, Amenity Planting Strip)。整體而言,這個藍圖所規劃的公共設施可以滿足區內居民各種需要。
同年 5 月,大埔理民府在審視該藍圖後,對區內公共設施的分配提出了質疑。時任大埔副理民官陳瑞璋 (Chan Sui-jeung, Assistant District Officer, Tai Po) 認為,雖則在規劃上平衡各種土地用途是合理的 (balanced pattern of land use),但基於第 5D 區的私人發展項目日後會被數個政府廉租屋邨包圍,公私營房屋用地兩者之間出現明顯的隔離 (segregation) 是不理想的。他亦提到,過去北美洲發生的數宗騷亂就是可能與貧富社區的規劃過近有關,導致雙方出現明顯的差距及隔離。翻查資料,1967 年的底特律騷亂 (1967 Detroit Riot) 發生的原因之一被歸咎為房屋規劃中的種族隔離與歧視問題。
陳氏對此也提出了解決方案,提出應該減少第 5D 區私人發展內過分慷慨 (over-generous) 的公共設施,使得與鄰近公共屋邨的設施供應標準 (standard of provision) 不至於差天共地。例如,他認為兩塊街市用地及四塊學校用地應稍作減少,以避免以上的提到可能出現的問題。他續指,第 5D 區內的公共設施應與房屋署的壆坑新邨 (現博康邨) 互相配合,若部分街市及購物設施放置在壆坑一側的話,可促進兩區之間居民的交流 (a healthy mix up of the population),不至於出現隔離的情況。
這個可被視為是空間不均等 (spatial inequality) 現象的其中一種情況,即不同地區的居民所擁有的資源、設施等不平衡,而廣義而言亦包括不同地區居民之間的貧富差距等。如同陳氏所提到的例子,空間不均等有機會導致社會不穩 (social instability)。政府在 70 年代規劃新市鎮時,已經有考慮到規劃社區設施時對居民及社會的各種影響。分析政府的各種地圖圖則固然能發掘到有趣的規劃,但若能與當時的內部討論同時分析,或許能理解各個決定背後的箇中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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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就係成個城河東最後都係靠屋邨街市,而一堆分散嘅小型商場同街市,對商戶同消費者都未必係好事。秦石同沙角街市都做得唔錯,相對新田圍同博康邨就比較遜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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