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289287]Chairman[/ref] 在 2005-7-4 12:44 AM 發表:
都係o個句,有證據既,拿出來好了,而唔係”莫需有”囉.
我只係維持住果個態度...
就算有證據證明左佢...
我覺得都唔係一個咩罪名...
而且...就算證明左佢係咁...
佢都可以立一個名目去做...
加上...事情亦唔算係咩獨犯法律既事情...
除非你證明左佢收左某部份人利益而要咁做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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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289287]Chairman[/ref] 在 2005-7-4 12:44 AM 發表:
都係o個句,有證據既,拿出來好了,而唔係”莫須有”囉.
係唔係”莫須有”
那些人自己心中有數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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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289294]superbus[/ref] 在 2005-7-4 12:49 AM 發表:
係唔係”莫須有”
那些人自己心中有數啦
要客觀證據,難道要拍低上頭與自己的對話不成?
我相信某站友也深明此節。對我來說,如果清楚
此點還要人拿客觀證據,其實是強人所難。縱使
在邏輯上能勝過對方,道義上卻是有虧的。願共
勉之。
註:歡迎各位請舉出其他本人不知道的舉證方法
以反駁本文。另外,我仍認為威迫的指控嚴重得
多,現在卻似乎無人加以爭辯,頗為奇怪。
[ Last edited by 238X on 2005-7-4 at 00: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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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289314]053h4[/ref] 在 2005-7-4 12:58 AM 發表:
但他們的討論是有沒有派錢罷
而不是明報上有的東西
原文已改。但關於明報一事,又想講少少:
我無搞錯的話,學生的指控是學校威迫他們
不參加遊行的話便要受罰。這個指控明顯嚴
重得多,但就如我剛才在註中所言,為何無
人就此點加以討論和爭辯?
而如果某站友希望大家舉出客觀證據證明有
關事宜,前文的內容應該同樣適用。
[ Last edited by 238X on 2005-7-4 at 01: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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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289322]053h4[/ref] 在 2005-7-4 01:03 AM 發表:
本人也就威迫的問題發表意見
唯一的解釋是, 大家認為威迫是不恰當
因此是個共識, 不是"有爭議性的討論題目"
問題是,現在有人質疑「利誘」一事的真實性。
照理「威迫」的真實性和「利誘」是不相伯仲的,
但程度嚴重得多。如果他不質疑「威迫」,或者
無人討論此事,則是否已經有共識,認為「威迫」
一事的真實性己經經過驗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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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289318]238X[/ref] 在 2005-7-4 01:00 AM 發表:
原文已改。但關於明報一事,又想講少少:
我無搞錯的話,學生的指控是學校威迫他們
不參加遊行的話便要受罰。這個指控明顯嚴
重得多,但就如我剛才在註中所言,為何無
人就此點加以討論和爭辯?
而如果 ...
其實晌剛才italk死板之前,
我曾經發過一篇文...(當然死板後就冇...)
我以前就讀既係一間愛國學校黎...
當時未有七一大遊行...
亦未有相對既慶回歸活動...
但學校方面一向"鼓勵"學生參與有關所謂既愛國活動...
的確晌參與後,
有關學生會獲得"獎賞"...
慶幸既係校方當年並冇威迫學生參與有關活動...
當然...
呢個係並不能夠代表所有愛國學校既立場...
不過事實上,
我當時就讀既學校,
晌處理有關六四事件上的確係同國慶...慶回歸等態度上有相當大既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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