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三 不 放 人 動 員 千 人 來 港 抗 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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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經進入左司法程序, 講真, 過程唔可能太快, 現在, 佢地亦可以保釋,
但唔可能因為佢地係韓國人, 要過年, 就要放左佢地, 或點特別處理, 呢d亦
係唔合理的要求, 如果想用多人示威去改變香港司法的程序, 亦係可笑....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我唔知韓國當地點處理, 但黎得香港, 就要尊重香港做法,
依法處理
如果覺得警方(控方)係有問題, 亦可以透過法庭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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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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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6-1-9 10:32 發表
現在已經進入左司法程序, 講真, 過程唔可能太快, 現在, 佢地亦可以保釋,
但唔可能因為佢地係韓國人, 要過年, 就要放左佢地, 或點特別處理, 呢d亦
係唔合理的要求, 如果想用多人示威去改變香港司法的程序, 亦 ...
閣下覺得警方或我地政府的做法合理嗎?
又或者覺得班南朝鮮人係咪應該有咁耐就押咁耐,
讓大家知道至高無上的香港法律,任何國家的人都不
能侵犯呢?
[ 本帖最後由 M 於 2006-1-9 16:3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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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 於 2006-1-9 16:28 發表
閣下覺得警方或我地政府的做法合理嗎?
又或者覺得班南朝鮮人係咪應該有咁耐就押咁耐,
讓大家知道至高無上的香港法律,任何國家的人都不
能侵犯呢?
香港法律, 在香港, 當然任何國家的人都要遵守,
但我無講有咁耐就押咁耐...一向司法程序都係需時,
只是覺得, 暫時等候, 係正常的程序, 見唔到係點故
意去拖, 平時排期你都要時間.....如果因為佢地係
韓國人, 就點特別處理, 我覺得係影響司法獨立....
當然, 佢地有權同法庭作出一d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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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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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6-1-9 18:46 發表
香港法律, 在香港, 當然任何國家的人都要遵守,
但我無講有咁耐就押咁耐...一向司法程序都係需時,
只是覺得, 暫時等候, 係正常的程序, 見唔到係點故
意去拖, 平時排期你都要時間.....如果因為佢地係
韓國 ...
咁咪即係官僚囉。香港人等就無乜所謂,人地等就要額外
俾食宿費,仲要無親無故留係一個外地等....
領匯單司法覆核可以即日批准、審理,兼判案就得,
點解呢個酌情權唔可以俾韓國人呢?係咪當官既就
可以奉旨慢慢做?
我大惑不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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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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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54 於 2006-1-9 19:23 發表
咁咪即係官僚囉。香港人等就無乜所謂,人地等就要額外
俾食宿費,仲要無親無故留係一個外地等....
領匯單司法覆核可以即日批准、審理,兼判案就得,
點解呢個酌情權唔可以俾韓國人呢?係咪當官既就
可以奉 ...
我唔明咩叫奉旨慢慢做, 你如何證明佢地係奉旨慢...
同埋我想問司法覆核同現在告佢地集會, 有無唔同....
證據證人方面, 又點..?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6-1-9 19:4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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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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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2006-1-9 19:40 發表
我唔明咩叫奉旨慢慢做, 你如何證明佢地係奉旨慢...
同埋我想問司法覆核同現在告佢地集會, 有無唔同....
證據證人方面, 又點..?
證人方面辯方曾經提出協助及建議,希望可以去日韓兩國搵戲子,
結果遭控方拒絕,結果就係搞咁耐都搞唔掂。
司法覆核同現在告佢地集會當然都唔同,但大家都有「正常的程序」,
所以我就唔明點解一個就可以繞過「正常的程序」,另一個就要跟足
「正常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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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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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54 於 2006-1-9 19:56 發表
證人方面辯方曾經提出協助及建議,希望可以去日韓兩國搵戲子,
結果遭控方拒絕,結果就係搞咁耐都搞唔掂。
司法覆核同現在告佢地集會當然都唔同,但大家都有「正常的程序」,
所以我就唔明點解一個就可以繞 ...
第一, 控方有權拒絕, 但咁唔代表一定係故意拖佢時間...
第二, 如果想法庭程序更快, 佢地大可以向法庭申請, 但點就要睇法庭覺得理
據是否足夠...是否可以加快排期之後...
不過外地人在法庭排期, 我想都未必得示威者, 可能都有其他外國人同雙程證人士
排緊, 當然, 如果平時, 我都唔太清楚係點處理, 但究竟係因為佢地係南韓人, 傳媒報導
先特別緊張佢地, 但其他外地人, 可能一向都係咁w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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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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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54 於 2006-1-9 19:23 發表
咁咪即係官僚囉。香港人等就無乜所謂,人地等就要額外
俾食宿費,仲要無親無故留係一個外地等....
領匯單司法覆核可以即日批准、審理,兼判案就得,
點解呢個酌情權唔可以俾韓國人呢?係咪當官既就
可以奉 ...
只要韓國政府願意響當地控告示威人士,我諗我地政府
可以考慮將佢地引渡受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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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家樂福‧打倒妖僧達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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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 於 2006-1-9 20:18 發表
只要韓國政府願意響當地控告示威人士,我諗我地政府
可以考慮將佢地引渡受審。
咁即係話就算知道韓國政府頹頹地審
然後放人,只要佢地肯出聲都 OK?
都諗得過。
不過港韓有無引渡協定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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