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tarolo
發表於 2020-7-31 16:46
YY487 發表於 2020-6-14 11:02
啲數據根本就晒氣
根本就係巴士公司/運吉想加班就加班,想減班就減班
數據對佢有利咪用,對佢不利咪唔理
而家疫情仲減班添
與其搬每平方米n人
出嚟懶係有規則嘅……
不如開返足啲車保持
乘客之間嘅社交距離
Toz
發表於 2020-8-12 13:28
吳宗錡 發表於 2020-6-12 20:18
如果再進一步,服務水平基準改為淨係計座位(但係核准載客人數仍然畀企位)嘅話,巴士公司會唔會蝕錢? ...
巴士公司總可以借機加價
以前 3+2 轉 2+2 一樣唔會蝕錢
053h4
發表於 2020-8-12 13:36
hong28828
發表於 2020-8-12 13:45
山區居民 發表於 2020-6-12 18:23
咁宜家一架車嘅載客量少咗
咁堆頹啲嘅線個載客量咪少咗
咁運吉咪有大啲藉口叫人保鐵 ...
假設客數無變
一架車既載客量少左
變相提高左載客率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0-8-12 16:12
其實法定載客量係咪keep 1sqm 6 個
計載客百分比先係 1sqm 4 個
clivetock
發表於 2020-8-12 16:34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0-8-12 16:12
其實法定載客量係咪keep 1sqm 6 個
計載客百分比先係 1sqm 4 個
係,只係改加減班嗰個計法,法定要求維持不變,類似crush load
檢討結果顯示,現時香港就巴 士上可站立人數安全標準的
法例規定(即每平方米可站立約六名乘客)與海外地區的相關規定
大致相若;按此並無需要進行修訂。然而,運輸署亦明白乘客的
出行模式漸漸改變而乘客普遍希望有一個較舒適的巴士旅程;
經檢討後,署方認為可採用每平方米站立四人4作 為服務水平 的
基準,為乘客提供更舒適的專營巴士服務。
dragoneh
發表於 2020-8-12 17:11
053h4 發表於 2020-8-12 13:36
3+2 轉 2+2 年代, 98年金融危機前就年年加價, 金融危機後就年年通縮唔洗加(而新巴就2000年左右加個一次價 ...
喺2007年九巴申請加9%, 到2008年, 九巴最後只獲批加4.5%...
2010年, 九巴又申請加8.6%, 最後獲批加3.6%...
2012年, 九巴又申請加8.5%, 最後平均加幅為4.9%...
2019年到新城申請平均加幅為9.9%, 最後加幅分別調低為5.6%及7%...
資料來源
想請教閣下 "98年金融危機前就年年加價, 金融危機後就年年通縮唔洗加(而新巴就2000年左右加個一次價)"
意指唔喺相關時間嘅加價就唔計?
#唔好意思離題
#加價像極了愛情
#加車更加可以極了愛情
kitarolo
發表於 2020-8-12 17:24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0-8-12 16:12
其實法定載客量係咪keep 1sqm 6 個
計載客百分比先係 1sqm 4 個
定係用額定總軸重 減 淨重 減 通過
傾斜測試嘅最高座位數連乘客均重
剩低嘅數值再除以人均體重?
好難明 ATSE 准企20人、ATENU1
可企45人 但E6M又係准企45人
clivetock
發表於 2020-8-12 17:31
kitarolo 發表於 2020-8-12 17:24
定係用額定總軸重 減 淨重 減 通過
傾斜測試嘅最高座位數連乘客均重
剩低嘅數值再除以人均體重?
先計面積,如果超重就按重量減少
若在計及根據《規例》第 7 4 條計算的可站立乘客數目後,巴士在滿載時
的車輛總重會超過《規例》第 7 條的規定,則該巴士的下層可站立乘客
數目需相應減少,直至符合第 7 條的規定。
053h4
發表於 2020-8-12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