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chung 發表於 2006-8-25 02:08

原帖由 guia 於 2006-8-24 23:12 發表
大意是黎智英尊重編輯自主,對旗下刊物屢次踩界並不知情

如果天主教ge代表人物對道德ge標準竟然係著眼於編輯自主
而唔係呢D刊物對社會風氣ge禍害
咁我會覺得香港教區要換主教

eric278 發表於 2006-8-25 14:01

原帖由 DW8306 於 2006-8-24 21:24 發表

兩者有何關係?
可構成性騷擾,違反《性別歧視條例》。

DW8306 發表於 2006-8-25 14:35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06-8-25 14:01 發表

可構成性騷擾,違反《性別歧視條例》。
小弟無知,請問便利如何"構成性騷擾"?

UCR683 發表於 2006-8-25 15:41

原帖由 superbus 於 2006-8-25 01:48 發表
我好有興趣買既人係邊類型人士
關於這個問題,可參考網民「葉一知」的網誌文章《新色品:偷拍阿嬌換衫》,
他對一些「不尊重女性」的男性,猜想其背後動機。

M 發表於 2006-8-25 17:08

強烈要求影視處勒令壹本便利停刊再對壹傳媒重罰
,偷拍已經唔岩,仲要唔係犯一次兩次。

呢種行為不但傷害藝人私隱,更加係對該藝人進行
性騷擾,同埋有傷風化,損害香港和諧穩定。必須
受到社會各界的猛烈抨擊。

M 發表於 2006-8-25 17:09

原帖由 kychung 於 2006-8-25 02:08 發表


如果天主教ge代表人物對道德ge標準竟然係著眼於編輯自主
而唔係呢D刊物對社會風氣ge禍害
咁我會覺得香港教區要換主教
為了自主,可以連社會道德也不顧。
香港有這種傳媒實在是不幸。

nwfb1110 發表於 2006-8-25 20:30

其實現有的法例,
政府可以將壹傳媒查封?

因為係內地如果有任何刊物涉及違規的,
內地有關部門都可以查封有關刊物的出版社。

U-157星之Kelvin 發表於 2006-8-25 23:21

還原基本步:此類雜誌出街;讀者不購買
但有幾多人做到呢?

小弟對一些買完、睇完又鬧的讀者最反感,這類人就是藝人被侵犯私隱的「始作俑者」

另一方面
若陳主教認為新聞自由重要過社會道德的話,
本人用「香港之恥」來回應他對今次事件的言論!

238X 發表於 2006-8-25 23:27

原帖由 M 於 2006-8-25 17:09 發表

為了自主,可以連社會道德也不顧。
香港有這種傳媒實在是不幸。

總好過同佢打對台果 D 兩樣都唔要既先...


原帖由 U-157星之Kelvin 於 2006-8-25 23:21 發表

另一方面
若陳主教認為新聞自由重要過社會道德的話,
本人用「香 ...

我 100% 反對「新聞自由重要過社會道德」,
但我亦 100% 認為咁已經好好,
因為而家有一大堆傳媒係兩樣都棄如敝屣。

[ 本帖最後由 238X 於 2006-8-25 23:29 編輯 ]

kokchun 發表於 2006-8-26 00:13

原帖由 U-157星之Kelvin 於 2006-8-25 23:21 發表

小弟對一些買完、睇完又鬧的讀者最反感,這類人就是藝人被侵犯私隱的「始作俑者」

...

呢 d 正義之士咪叫賤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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