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y403
發表於 2023-1-18 21:04
Quanta 發表於 2023-1-18 19:18
第5點,講到咁死咁如果條線cut車改時間點算
感覺只係承諾唔改路線同早/夜更,無話每單開車時間甚至開工/收工時間都唔可以改
當然呢間公司會唔會出爾反爾都係到時再睇睇個工會page;P
duncan827
發表於 2023-1-18 21:40
而家最大問題係當時簽合約既係新巴 黎緊合併後新巴冇左 咁新巴係咪應該要賠遣散費比員工呢? 當年中巴都有賠 而家公司係唔肯賠 唔接受既自己走 話知你死
Man@MFHK
發表於 2023-1-18 21:53
duncan827 發表於 2023-1-18 21:40
而家最大問題係當時簽合約既係新巴 黎緊合併後新巴冇左 咁新巴係咪應該要賠遣散費比員工呢? 當年中巴都有 ...
可能:新巴以改名形式歸匯達旗下,咁咪唔需要炒完再請過囉。
6516
發表於 2023-1-18 22:54
duncan827 發表於 2023-1-18 21:40
而家最大問題係當時簽合約既係新巴 黎緊合併後新巴冇左 咁新巴係咪應該要賠遣散費比員工呢? 當年中巴都有 ...
你要搞清楚, 合併專營權唔代表新巴呢間公司無左
新巴同城巴2間公司仍然可以繼續存在
所以唔一定需要遣散現有員工
當年中巴有賠因為佢真係有遣散班員工
ryulky
發表於 2023-1-18 23:01
toyl 發表於 2023-1-18 17:18
都係果句:底從何來?肯開工數比人操咗線先講
正職實有得操,點會俾你坐o係度乾收銀.兼職自求多福...
KE7066
發表於 2023-1-18 23:07
Quanta 發表於 2023-1-18 19:18
第5點,講到咁死咁如果條線cut車改時間點算
文字理解就係任何改時間表跟返現有安排,即係繼續計相似度派新掛牌字軌
LN9267
發表於 2023-1-18 23:44
6516 發表於 2023-1-18 22:54
你要搞清楚, 合併專營權唔代表新巴呢間公司無左
新巴同城巴2間公司仍然可以繼續存在
所以唔一定需要遣散 ...
https://www.facebook.com/NewWorl ... nFyLXKraUyMtSvXL7Vl
有工會透露開會情況,說以新巴員工身份駕駛城巴巴士。始終現在新創建授權匯達交通使用新巴logo及公司名稱,即是代表公司繼續存在,只是不繼續營運巴士業務而已。
相信匯達那些法律團隊也研究過才這樣提出。
Man@MFHK
發表於 2023-1-19 02:09
LN9267 發表於 2023-1-18 23:44
https://www.facebook.com/NewWorl ... nFyLXKraUyMtSvXL7Vl
有工會透露開會情況,說以新巴員工身份駕駛 ...
法律上就算間公司改名,只要去公司註冊處填份NNC2再交$295就得,所以「新巴」如果只係以改名方式整合到匯達旗下成為子公司,現有所有員工唔存在需要過檔既問題,正如先前呢度有人提過合併當晚午夜12點後所有新巴車隊既保險問題一樣,根本就唔係問題。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3-1-19 04:53
第 4 點即係黎緊會大重組
tkglobe
發表於 2023-1-19 08:52
duncan827 發表於 2023-1-18 21:40
而家最大問題係當時簽合約既係新巴 黎緊合併後新巴冇左 咁新巴係咪應該要賠遣散費比員工呢? 當年中巴都有 ...
香港絕大部份公司, 喺收購合併之後都唔需要遣散員工, 繼續聘用嘅就會用返原本合約,呢個係市場上嘅正常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