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nta 發表於 2023-1-18 19:18
第5點,講到咁死咁如果條線cut車改時間點算
感覺只係承諾唔改路線同早/夜更,無話每單開車時間甚至開工/收工時間都唔可以改
當然呢間公司會唔會出爾反爾都係到時再睇睇個工會p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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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家最大問題係當時簽合約既係新巴 黎緊合併後新巴冇左 咁新巴係咪應該要賠遣散費比員工呢? 當年中巴都有賠 而家公司係唔肯賠 唔接受既自己走 話知你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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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新巴以改名形式歸匯達旗下,咁咪唔需要炒完再請過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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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vo B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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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搞清楚, 合併專營權唔代表新巴呢間公司無左
新巴同城巴2間公司仍然可以繼續存在
所以唔一定需要遣散現有員工
當年中巴有賠因為佢真係有遣散班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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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職實有得操,點會俾你坐o係度乾收銀. 兼職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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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去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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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理解就係任何改時間表跟返現有安排,即係繼續計相似度派新掛牌字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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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九巴ATE189(LN9267)、新巴5787(VX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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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就算間公司改名,只要去公司註冊處填份NNC2再交$295就得,所以「新巴」如果只係以改名方式整合到匯達旗下成為子公司,現有所有員工唔存在需要過檔既問題,正如先前呢度有人提過合併當晚午夜12點後所有新巴車隊既保險問題一樣,根本就唔係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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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vo B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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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ncan827 發表於 2023-1-18 21:40
而家最大問題係當時簽合約既係新巴 黎緊合併後新巴冇左 咁新巴係咪應該要賠遣散費比員工呢? 當年中巴都有 ...
香港絕大部份公司, 喺收購合併之後都唔需要遣散員工, 繼續聘用嘅就會用返原本合約,呢個係市場上嘅正常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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