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雨 發表於 2026-1-19 02:12

處理業權係需要,重建方案都係有排跟進,
但同時間居民係唔係要繼續各散東西住過渡屋住幾年甚至十年呢?

京华客车 發表於 2026-1-19 03:32

本帖最後由 京华客车 於 2026-1-19 03:35 編輯

特區政府如果徵用問責官員的個人物業給部分災民暫時居住,是否可行?

kay 發表於 2026-1-19 07:34

呢壇野都多人帶風向
但有傾向係唔想再拖

近幾日有人講既然3億幾都維修到
依家剩20幾億再做次大維修

又話唔係棟棟都係危樓

無先例可跟寸步難行

kitarolo 發表於 2026-1-19 10:09

本帖最後由 kitarolo 於 2026-1-19 10:16 編輯

kay 發表於 2026-1-19 07:34
呢壇野都多人帶風向
但有傾向係唔想再拖
近幾日有人講既然3億幾都維修到
依家剩20幾億再做次大維修
又話唔係棟棟都係危樓

有人反問 舉例說僅一幢損毀嚴重
其餘七座無事嘅 結局應該唔同晒?

好啦用20億做大維修、加固
物色邊一間承辦商嘅過程
(本人想帶出嘅係即係有機制
搵到唔會亂報價/借故拖延嘅
公司做 咁即係以後都跟呢個機制)

或者再講一種建造業嘅情況
地盤工人被欠薪係有發生
但唔會發生喺輸入勞工身上
咁即係話有機制保證正常出糧
重申而家唔係魚蛋論
應該保障所有工人都可按時出糧啦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6-1-19 10:14

其實補地價問題,唔同地段補錢唔同

一係政府自己出錢(唔係用捐款)買起哂業權重新發展

一係就用捐款租地方比呢班人住(例如富蝶邨)

捐款只係比災民用,唔係政府用黎袋落袋當補償

火險果間中字頭賠廿億重建先岩數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6-1-19 10:15

kay 發表於 2026-1-11 08:44
居屋難搞

因為住得既可以未補地價


香港地契問題,理論上所有新土地有 50 年時限

夠期叫業權人拆樓交地比政府都得

kbh 發表於 2026-1-19 10:40

kay 發表於 2026-1-11 08:44
居屋難搞

因為住得既可以未補地價


參考新加坡HDB重建方案?

siupy 發表於 2026-1-19 20:44

kay 發表於 2026-1-19 07:34
呢壇野都多人帶風向
但有傾向係唔想再拖



重建可能仲快
最簡單立條特別法例,
應該地基無問題,咁用最快速度重建,
跟最新建築法例/最新建築方法(例如組合式)略為更改設計,
保持大約單位呎寸/座向,
不提供災民選擇,以免有利益衝突,
災民重建後取回"原有"單位,
未補價繼續當未補價,補了的當補了價,
災民想住繼續住,覺得傷心就賣它
法律/文件上最少手續,
保險賠償/捐款全歸政府作重建費用,
不足由政府負擔,如地基許可政府起高幾層出售以補貼費用

kay 發表於 2026-1-19 22:16

siupy 發表於 2026-1-19 20:44
重建可能仲快
最簡單立條特別法例,
應該地基無問題,咁用最快速度重建,


案件涉及刑事

隨時官司完晒先可以決定去向
變相已經唔係最快方案

最快係買最新個期居屋
但要搬其他區
同埋要同政府夾樓換樓細節

一係等同區個幾座起好
反正政府都將公屋改劃做居屋
然後粉嶺北搵到地填數
都明顯係劇本黎

limited 發表於 2026-2-21 16:08

本帖最後由 limited 於 2026-2-21 23:38 編輯

今日最後方案: 未補地價單位$8000/呎, 已補地價單位$10500/呎
政府收購業權成本68億, 慈善基金出28億, 公帑需投入40億收購業權完成後, 保險賠償將歸庫房
可選擇收現金, 並參與特設銷售計劃購資助單位
或直接揀資助單位「樓換樓」, 餘額多除少補

宏志閣要待過半業主有共同意願由政府收購業權才跟進
原址7座受損大廈傾向拆卸改建公園或社區設施
之前選項之一的廣福公園選址唔夠一半業主有興趣, 似乎沒有打算推進
頌雅路西項目由公屋轉居屋, 當局將粉嶺北新發展區第15西區由居屋項目改為公屋

政府新聞網Facebook 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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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黃偉綸:宏福苑原址重建之建議不是很實際